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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ucasJIANG

!!!!HELP !!!!求助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4-7 18: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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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恶意攻击我。一定要把我勉强支撑起来的精神状态,完全摧毁,打倒在地,你们也很开心?这样就能解决问题?

谁有空或者顺利的时候,去市区待个半小时,仔细观察,是不是即使罚款我三年过去了,问题还是一样?根本没人想从源头解决问题,警察偶尔抓几个人罚款交差就行。

我在我精神状态还良好的时间内,花费大量时间,提供大量证据给警察。还是推不动,不进行下一步,取证和起诉,根本无法进入法庭阶段。

只愿意当个鸵鸟,只要问题没人提,问题就不存在了。有人提出来,反而从各个角度,去攻击提出问题的人。

首先,很多对我的攻击本身就不符合事实,或者不符合逻辑。

即使另一个人是个罪犯,恶行累累,他在法庭求饶时供出大量别人的罪行,就因为涉及的人层级、地位太高,就可以假装看不见,不敢处理,反而把这个罪犯从重从快处理了,以防留下祸患?

这就是你们想要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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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7 18: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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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逼着你们看,我列出的证据非常多,事实胜于雄辩,你们不愿意看无所谓。

但是,明明没看完,还要来带节奏,断章取义,误导更不知情的人,我必须用事实强力回应

你们这么多人,从各种刁钻的角度,怀有恶意对我进行攻击,我都能全面对应,而且没有漏洞。

有没有可能,我说的就是事实?说谎的话,可能有漏洞,为了掩盖漏洞,必须说更多的谎进行补救,然后仔细观察、分析,就能发现更多的漏洞。为什么你们找不到漏洞,我都能摆事实、一一回应你们?

你们不相信我说的是事实,只能采取阴谋论的角度进行攻击,没有事实和证据,只是人身攻击,情绪表达,看似很有感染力,实则内部都是空洞,经不起推敲。

我敢于把所有相关的证据都公布在网上,供任何人检验,这是否能说明什么问题?

你们有谁有勇气把从到达澳洲以来几乎所有事情,连带的证据都公布出来,接受各种刁钻的质询,能够从容回答,没有漏洞?

发表于 2026-4-7 18: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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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觉得我是卖惨,那是你不了解我的情况,进行的恶意揣测。

我还隐藏着更惨的内容,我已经尽量控制内容了,拿出事实和证据作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进行论述,反而在别人眼里是在卖惨。

而且,即使是这些公开的内容,也并不是我的本意,我想要公开。

我一开始想通过投诉途径、官方监管部门、第三方监管组织、政府的免费律师等等方式维权,但是都没有效果。

我只能采取别的对策,而且,并不是我想要公开,第一个公开的是某大V,我给他发邮件寻求帮助。

我在邮件一开头就说了,我现在的精神状态还不能接受公开,希望他可以在私下对我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

他非得不帮助,反而把我的内容作为节目素材,从反面全方面攻击,而且连各打五十大板都做不到,更谈不上客观、公正。

就因为我是无名小卒,谁都可以欺负,踩上一万只脚吗?

他已经公开了,对我进行公开羞辱,对我进行网暴,发动他的脑残粉攻击我,早就有非常大的观看量。我只能在这个基础上,被动调整策略。

就跟其它事件一样,我一开始想的太美好,现实太残酷,我只能在别人设下的圈套对我造成伤害后,被动应对,非常困难,非常无力。

发表于 2026-4-7 18: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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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casJIANG 于 2026-4-7 18:07 编辑

如果自己不懂,请不要乱下结论,带节奏。

历史上非常多,有精神疾病,但做出杰出贡献的名人,比如:贝多芬、约翰 纳什、达尔文、哥德尔……

精神疾病,是能说明在某一个方面他的表现远低于常人,但也有可能在其它方面会异于常人,并不能用精神病就全盘否认一个人

按照你的逻辑,我就应该躺床上等死,那可能你连看都看不到这些内容了。而且,说明你没有同情心,并不希望我变好,死了更好,没有这些噪音给你带来烦恼

同时,我在状态好的时候,还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只是精神状态不稳定。过去了这么久时间,我才研究了这么点东西,到你嘴里感觉做了很多事情一样

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正常来说几个小时就能完成的东西,由于我经常状态不稳定,可能要拖好几周,甚至好几个月才完成。

发表于 2026-4-7 18: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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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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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屐族

发表于 2026-4-7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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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8 12: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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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新又发表了什么东西,连管理员都看不下去了,直接被屏蔽

发表于 2026-4-8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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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licoco 于 2026-4-8 20:35 编辑

已删除

发表于 2026-4-8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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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licoco 于 2026-4-8 20:35 编辑

已删除

发表于 2026-4-8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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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生了什么?变成两条“已删除”

发表于 2026-4-10 16: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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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23年4月13日被罚款开始,发生了太多太多事,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我经历了很多痛苦,也尝试过各种方法,也拖延、逃避了无数次。

终于,在NCAT 3年有效期的最后一个星期,我没有再次拖延超过最后的期限,对商家进行了起诉。

虽然,这还需要漫长的流程、文档的准备、互相扯皮等等,而且即使胜诉也只是拿回我应有的小额金钱而已。

但是,我终于迈出了这第一步,希望后续有个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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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14: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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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去NCAT处理。我只要求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商家赔偿因其误导和欺骗性行为直接导致的警方罚款,甚至去除了我自己行为相关的罚单,只保留被警察判定为摩托车的罚单。

按照流程,NCAT先进行调解,尽量在第一阶段就达成双方的和解。但是,商家一上来就说:“我拒绝任何调解,我今天来只是走个流程而已。我不仅不接受调解,我之后还会反过来告你,刑事起诉你!”

对方完全拒绝沟通,本来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相应罚款就可以结束了。而且,还主动威胁我,我也跟他说:“正常来说,个人和商家没资格提起刑事诉讼,只有警察和DPP才能进行刑事起诉。你只是在虚张声势而已。“

他不回应细节,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不清楚,具体他会以什么理由刑事起诉我。还是说,他和政府、警察有私人的关系,有办法让我被刑事起诉?

还是说,他仗着自己有钱,故意用漫长的案件流程,消耗我的金钱、时间、精力?

我现在还不清楚,等过几个月才会知道。

发表于 2026-6-15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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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JIANG 发表于 2026-6-15 14:15
上周,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去NCAT处理。我只要求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商家赔偿因其误导和欺骗性行为直接导致 ...

无论谁起诉谁,澳洲是法治国家,支持一切依法办事让法官依法裁决。。。

发表于 2026-6-15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nxhy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nxhy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hnxhyz 于 2026-6-15 15:23 编辑

LZ还在奋战啊 我好久之前看到过你这个帖子 还回复了病得不轻
你怎么还在搞这些东西?

是否打算申请难民签证?

问题是不对啊, 难民签证也是中国迫害你 你申请难民签证啊 现在说的都是澳洲迫害你 那你怎么在澳洲申请难民签证呢?

发表于 2026-6-15 20: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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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and 发表于 2026-6-15 14:53
无论谁起诉谁,澳洲是法治国家,支持一切依法办事让法官依法裁决。。。 ...

嗯,大致框架是没有问题

但是,在细节上,资金、资源、人脉等,也会有一定影响

如果一定要仗着有钱等,消耗对方的精力、金钱、精神状态等,我也只能被动应战了

发表于 2026-6-15 21: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总有刁民要害朕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总有刁民要害朕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这的好厉害。我好佩服你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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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2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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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xhyz 发表于 2026-6-15 15:17
LZ还在奋战啊 我好久之前看到过你这个帖子 还回复了病得不轻
你怎么还在搞这些东西?

感谢回复,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提到用这个案件申请难民签

我在我之前的详细内容里,解释了我一再坚持的原因

因为,我放下在中国一直保持的戒备心,想要信任澳洲的人。没想到还是被欺骗,而且又遇到其它一系列不好的事情。

加上我不顾全家人反对,几乎放弃一起来到澳洲,没有亲戚和朋友。遇到违法犯罪的事情,而追求公平正义非常困难,当时连大概的思路都不懂。

由于只身一人,没有支撑体系,加上遇到非常复杂的案件,当时心灵完全崩溃,患上严重精神疾病,尝试了绝食自杀等等。

而商家却连一个真诚的道歉也没有,反而是继续欺骗我。

我只是按照法律最低的要求,拿回因商家误导和欺骗性行为直接导致的警方罚款,去除了我自己行为相关的罚单。

虽然现在的精神状态没有最差时候那么严重,也大概理清了维权的思路,但追求公平正义仍然非常困难。需要一步一个脚印,熟悉法律规则,等待法庭流程。

我必须要有一个closure,不管2000多罚款能不能拿回来。

这是最底线的要求。其它精神伤害,身体的副作用等等,很难挽回,也不好衡量,也没有放进ncat里面。必须要有个机会来论证商家是否有问题,然后按照法律进行处理。

发表于 2026-6-15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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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casJIANG 于 2026-6-15 21:07 编辑
总有刁民要害朕 发表于 2026-6-15 21:02
你这的好厉害。我好佩服你的精力。


感谢你的鼓励!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发表于 2026-6-15 21: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gyzj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gyzj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世上没有绝对公平。有时候要 难得糊涂!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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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5 2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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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无论中澳,维权都很难呀

发表于 2026-6-15 23: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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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JIANG 发表于 2026-6-15 14:15
上周,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去NCAT处理。我只要求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商家赔偿因其误导和欺骗性行为直接导致 ...

商家需要报警,才能刑事起诉吧?因为被您反复纠缠,导致死亡或者终身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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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09: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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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oq 发表于 2026-6-15 23:41
商家需要报警,才能刑事起诉吧?因为被您反复纠缠,导致死亡或者终身残疾? ...

他能玩 depression 梗,人家也可以呀,这是回旋镖,不要以为只有自己才懂/能钻制度漏洞,人家也可以找个心理医生出证明受到心理创伤了,辅以他经常性上门骚扰的视频(也可能有报警记录),证据也相当充分的。。。

发表于 2026-6-16 15: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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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oq 发表于 2026-6-15 23:41
商家需要报警,才能刑事起诉吧?因为被您反复纠缠,导致死亡或者终身残疾? ...

不需要报警。现在cyber bullying 已纳入刑事犯罪了。
这人多次在互联网公众平台上宣称商家警方唐嫂官商勾结,估计人家律师早留好证据了。

Menacing or Harassing: Using the internet, text messages, or phone calls to aggressively harass, menace, or offend someone. Under the Commonwealth Criminal Code, this carries a maximum penalty of 5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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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22: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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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yzj 发表于 2026-6-15 21:59
世上没有绝对公平。有时候要 难得糊涂!退一步海阔天空

感谢你的建议,我不幸的是,我没有退路,只能硬挺

发表于 2026-6-16 2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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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oq 发表于 2026-6-15 23:40
看来无论中澳,维权都很难呀

是的,难点不一样,而且中国还有可能触发维稳体系,后果更严重点

发表于 2026-6-16 2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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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oq 发表于 2026-6-15 23:41
商家需要报警,才能刑事起诉吧?因为被您反复纠缠,导致死亡或者终身残疾? ...

商家不告诉我,说到时候我就知道了

我觉得他只是在虚张声势而已,他并没有死亡或者终身残疾这么严重的后果,我都到不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只是有精神疾病,状态不太稳定,有一些后遗症

而且,我并没有骚扰、纠缠他,完全符合法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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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22: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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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and 发表于 2026-6-16 09:27
他能玩 depression 梗,人家也可以呀,这是回旋镖,不要以为只有自己才懂/能钻制度漏洞,人家也可以找个 ...

请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我提供了很多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我也没有钻什么漏洞,反而陷在里面不知道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还有大量的痛苦

而且,我也没有上门骚扰过他,我都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发表于 2026-6-16 22: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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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casJIANG 于 2026-6-16 22:39 编辑
urbb 发表于 2026-6-16 15:14
不需要报警。现在cyber bullying 已纳入刑事犯罪了。
这人多次在互联网公众平台上宣称商家警方唐嫂官商勾 ...


cyber bullying有法律的严格标准,我是否符合标准,警察会判定的

而且,也需要等ncat的结果出来以后,才能更好地判定是谁一直在欺骗

发表于 2026-6-17 13: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gyzj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gyzj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ucasJIANG 发表于 2026-6-16 22:25
感谢你的建议,我不幸的是,我没有退路,只能硬挺

楼主,退一步海阔天空。任何事情没有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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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JIANG + 1 感谢建议,我好像被禁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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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7 14: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yinfr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yinfr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gyzj 发表于 2026-6-17 13:55
楼主,退一步海阔天空。任何事情没有绝对。

楼主愿意退,这贴子就顶不到六十几页啦,你过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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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JIANG + 1 感谢你的理解和鼓励,我好像被禁言了,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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