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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你是否赞成澳洲同性婚姻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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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21: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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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 发表于 2015-8-14 18:46
童鞋,这是两种逻辑

如果异性恋也没有婚姻保障,难道都是父母来决定? 如果父母双亡呢?如果没有血亲呢 ...

是本来两码事你非往一起混。配偶的存在是为了满足情感,家庭和繁衍后代的需要。个人性命安全根本就是另一个范畴。

谁找配偶也不是找个人来决定自己生死的。某个人找的配偶在那种情况下可能可能做出对他有利选择也可能做出不利选择,只能说明这个配偶好坏,而不是可以用某个好的配偶存在去generally证明这群人都应该找配偶,也不能用一个坏的配偶generally证明这群人都不该找配偶。所以你的逻辑压根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混乱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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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14: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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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发表于 2015-8-15 20: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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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k 发表于 2015-8-14 21:29
是本来两码事你非往一起混。配偶的存在是为了满足情感,家庭和繁衍后代的需要。个人性命安全根本就是另一 ...

呵呵 我不是想和你辩论

假设你定义配偶的存在 是正确的:情感、家庭、繁衍后代

那么情感、家庭也是同志需要的
繁衍后代.....那些不能生育的异性恋莫非也不能结婚了?

请勿生气,纯讨论

八戒 ,你又在看为师的签名 (ー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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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6 08: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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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 发表于 2015-8-15 20:37
呵呵 我不是想和你辩论

假设你定义配偶的存在 是正确的:情感、家庭、繁衍后代

情感有很多种,并不是所有的情感都可以成为婚姻,有很多种的情感跟婚姻根本不搭界。相反,没有多少情感也可以成为婚姻,因为对家庭和繁衍后代的需求。

说到底繁衍后代还是婚姻的核心作用,男女结合剩下自己的血亲这种方式是最自然也是对后代最佳的选择。当然有不要孩子或者是生不出孩子的,他们的婚姻在这方面有所欠缺但重要的是只要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对于主流的婚姻模式不构成任何的冲击没有不利的影响,并不需要修改婚姻的定义。

而所谓的同性婚姻则是要从根本上修改婚姻的定义,这种影响是颠覆性的。同性婚姻不可能生出两者之间的后代,这对于后代的养育是先天无法弥补的缺陷,这还不是最大的麻烦。最大的麻烦在于婚姻定义一旦出现这种颠覆性的变动,婚姻的界限将完全不复存在。既然能让两个男人A和B结婚,那加入一个C有什么不可以?这就是因为你用A和B的关系代替了原有定义中一男一女的阴阳关系。既然两个男人可以结婚,繁衍后代再也不是婚姻的主要考量,那我请问亲兄弟之间结婚为什么不可以,父子之间呢?那下一步,兄妹之间有什么不可以?这样血亲之间就没有超越血亲的情感的可能吗?就没有家庭的需求吗?你凭什么否定?

没有什么自由是完全没边界的,一定要考虑到对别人对社会的影响。说同性婚姻是同性恋自己的事情跟别人不相关,这种想法极其简单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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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6 1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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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有点词穷,可惜我不是社会学家和伦理学家

我开始发帖的原因,也仅仅因为自己觉得 某些童鞋的观点 有些片面。没有嘲讽之意,人都需要 学习和了解更多,才可以做出 完整的判断。我也是,之前有误解,所以希望自己的理解 能够给其他人一些帮助。

繁衍后代这一点,不多说了,我们观点不一致。

说到颠覆性,我想美国、爱尔兰、荷兰这些国家也考虑过

我并不认为颠覆性是坏事,历史往前走,难免有变革。包括离婚率,某种程度是社会的进步(首先表明态度,我希望婚姻稳定,但不快乐的婚姻对孩子一样不公平)

同时我也认为,澳洲的立法机构,尚未完善到可以接纳同性婚姻的地步,而这只是时间问题。法律一旦完善,这就纯粹称为“个人意识”或者“个人喜好”的问题了

八戒 ,你又在看为师的签名 (ー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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