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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士多可

[人生百味] Jury Duty 陪审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5-25 20: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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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Angry 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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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5 2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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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被要求过去Jury Duty,第一天排进了三次count听审没被抽中,第二天再去听审,在count里发现案件做中文翻译的人我在工作中也遇见过,用这个理由不参加做陪审团。然后就原地解散,不用再继续被抽进去听审被选。被释放的感觉真好。
喜欢毛孩子,猫猫狗狗都爱!

发表于 2026-5-26 05: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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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点赞。
期待跟新

发表于 2026-5-26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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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了一个过程,所有人进入法庭,还有一个豁免不参加陪审团抽签的过程,直接上台跟法官解释,为什么不要参加陪审团抽签,小声谁也听不到

发表于 2026-5-26 08: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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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抽签之前,先介绍案情,怎么都是成年人性侵未成年?
反正用尽我平生所学,听了个一懂半懂,全是画面,全是反应不过来的生词,很崩溃
听不懂,我也不太爱听。不了解就不要添乱了,自己在那瞎琢磨,对双方都不好
必须果断退出

发表于 2026-5-26 09: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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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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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6-5-26 11: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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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ourt officer

Court officer,按字面意思,好像只是法庭助理,其实,court officer是一个最忙的人,这个案子的court officer是一个有着土著背景的女子,我们就叫她O太太吧,从第一天O太太带我们从大厅里进入法庭,一直到最后一天,她就一直是和我们在一起了。每天早上,是她迎接我们,我们在她那里签到,在她那里填写午饭的选择:吃肉还是吃素,然后领我们去我们的deliberation room(审议室),在这个大楼里,我们是不能随便走的,每次都是O太太带队,我们排着队,跟在后面走,两点一线:审议室到法庭,法庭回审议室。

审议室是一个极其重要保密的地方,除了陪审团成员,任何人不能进的,就是O太太也只是在推着我们的午饭小车时,才进来,平时她领我们去法庭或者送我们我们回房间,她到门口为止。审议室是一间很大的房间, 里面有四个厕所,喝不完的咖啡饮料和吃不完的饼干和水果,我们每天被要求早上八点半到,下午四点结束离开。

第一天我们每人拿到了自己的name tag姓名牌,只是上面不是名字,只是一个字母,随机安排的,但这个字母将跟随你一直到案子结束。我是N,这个姓名牌上还有电话号码,O太太跟我们说,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一定要马上打电话,告诉法庭,你不能来了。后来我们得知,如果一个人请假,由法官决定,是延期一天(如果肯定只有一天),或者,如果这个成员不能再来了,法官将宣布这是一个mistrial(无效审判), 并discharge the jury(解散陪审团),然后所有的程序将再走一遍,一切重新开始:陪审团必须十二个人,而且必须从头到尾都是同样的十二个人。

每天早上,O太太把我们带到审议室,她就离开我们去了court room,等到法庭准备好了,她就会来领我们去法庭,理论上法庭早上十点开庭,但十点半甚至更晚开庭也很多的,我们只是等O太太出现,来领我们去法庭。到了喝茶的时间,吃午饭的时间,还有常常的休息时间,O太太就领着我们回到我们的房间,来去我们都必须排着队,由O太太领着,O太太还要每天给我们送饭。O太太从不和我们待在一起,把我们带到房间里,她就离开了,回到法庭,法庭重新开始了,她就来带我们去法庭。除了这些工作,O太太在法庭里是坐在一个电脑前,记录着什么,不管哪一方有文件要传递,比如控方或者被告律师有证词要给陪审员或者法官,都必须经过O太太的手来传递,这就是O太太的工作,她很忙的,她要做很多事,她唯一不能做的是:她不能给任何建议,如果我们有问题,必须写在字条上,她负责传给法官,不管是什么事,必须让法官知道,必须由法官定夺。

第一天被领到审议室,我们每人拿到了一个文件夹,里面有几张纸,除了几页无关紧要的注意事项以外,最重要的是一张indictment,“起诉书”,我们看到的起诉书上面写着:王太complainant(申诉人)起诉老王accused(被告)强奸了她。从现在起,我们十二个人就将听取各种证词来决定,老王是否强奸了王太,案情不复杂,也不简单,是这样的:2018年,当时,老王和王太还没有离婚,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了,想再要一个孩子,六月的某一天,开始了性生活,在性生活当中,王太太跟老王说,你说我的名字,并说你爱我,老王觉得很stupid,不说,王太太说,你不说,就不要来了,你下去,老王没下去,直到ejaculate以后才下去。顺便说一句,这次性生活让王太太怀孕了,十个月以后,王太太生下了一个儿子。

法律是这样的,即使性生活一开始双方都同意的 (consensual sexual intercourse),但中途,任何一方说停,另一方就必须停,不停,就是sexual intercourse without consent,也就是“强奸”,注意:如果男方说停,女方不停,逼着男方继续sexual intercourse,也是强奸,当然,因为某种情况而无法停下来,是不构成犯罪的。consensual sexual intercourse 的含义还包括,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withdraw his/her consent(撤回他/她的允诺)。王太太的证词是,她喊停了,但老王却抽送地更快了, 如果能证明老王知道王太太要他停止sexual intercourse,但没停下来,并又弄了两分钟,那么,老王犯了强奸罪;老王的辩词是,他承认他听到王太太说”get off me(下去)’,但此时他正在ejaculate,已经无法控制了。

看着起诉书,大家都在问这个问题:公诉人和被告律师将会怎样辩论和证明是否存在着这两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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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kids2011 + 5 感谢分享
总有刁民要害朕 + 10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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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6 11: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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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多可 发表于 2026-5-26 12:15
二,court officer

Court officer,按字面意思,好像只是法庭助理,其实,court officer是一个最忙的人, ...

被告已经部分承认了。

老王的辩词是,他承认他听到王太太说”get off me(下去)
大儒念经,不听不听

发表于 2026-5-26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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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多可 发表于 2026-5-26 12:15
二,court officer

Court officer,按字面意思,好像只是法庭助理,其实,court officer是一个最忙的人, ...
但此时他正在ejaculate,已经无法控制了


我觉得争论的点不在于consent有没有被withdrawn,而是老王当时是不是“无法控制”自己了。

大儒念经,不听不听

发表于 2026-5-26 12: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ueshuy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ueshuy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也曾经参加过一次,也是关于强奸的案子,事发时女孩还不够18岁,受吸毒的影响,庭审时女孩已经21岁了,很努力的在重新走入正常生活,但是看上去很艰难,所以即使是年轻,有些错误也不能犯,否则想重新开始,真的是太难了。尤其是女孩子。
而且也不知道陪审团抽签有没有什么条件,感觉周围的人都来了20多年了,只有我一个人被抽中。

发表于 2026-5-26 17: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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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6 18: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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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一次,好几轮,完全没有被抽到,一天都没有叫我的号码

发表于 2026-5-26 19: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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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案子不多啊,没几个人被抽到。

发表于 2026-5-26 19: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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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walter 发表于 2026-5-26 19:19
好像案子不多啊,没几个人被抽到。

不是案子不多,我以前上班的小公司竟然有几个人(包括我自己)先后收到信。

发表于 2026-5-26 21: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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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多可 发表于 2026-5-26 11:15
二,court officer

Court officer,按字面意思,好像只是法庭助理,其实,court officer是一个最忙的人, ...

陪审团必须十二个人

为啥是偶数呢。偶數平局怎麼辦

发表于 2026-5-26 21: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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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多可 发表于 2026-5-26 11:15
二,court officer

Court officer,按字面意思,好像只是法庭助理,其实,court officer是一个最忙的人, ...

很难想象这么个案子还有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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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6 22: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zkids20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kids20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分享。我的生活常识告诉我,被告无罪

发表于 2026-5-26 22: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osugarcoff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sugarcoff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帖子很及时,我被抽到jury duty。刚好可以看看楼主的介绍,预习一下。

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6-5-27 06: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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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y 发表于 2026-5-26 21:43
陪审团必须十二个人

为啥是偶数呢。偶數平局怎麼辦

最终的verdict必须达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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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6-5-27 06: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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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sugarcoffee 发表于 2026-5-26 22:24
这个帖子很及时,我被抽到jury duty。刚好可以看看楼主的介绍,预习一下。
...

很有意思的,能学到很多东西。

发表于 2026-5-27 08: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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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多可 发表于 2026-5-27 06:49
最终的verdict必须达到12:0。

如果不能达成呢?重新再组一个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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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7 08: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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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被联系做jury. 我以出差为由(本人确实经常出差),拒绝了。

发表于 2026-5-27 09: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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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多可 发表于 2026-5-27 07:50
很有意思的,能学到很多东西。

我很期待。

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6-5-27 09: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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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y 发表于 2026-5-27 08:30
如果不能达成呢?重新再组一个团?

据说先是法官给进一步指导,如果还不行,法官收回去,自己判断,但是我想,既然要求是beyong reasonable doubt (接下去我会提到的),那么,有异议就意味着没达到“毫无疑问--beyond reasonable doubt,那么,大概率就会判无罪。(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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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7 09: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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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omedream 于 2026-5-27 10:02 编辑

我曾经被选中陪审团,可第二天女法官说我们其中一个陪审员打瞌睡,虽然那人极力否认,法官就把我们解散了,但保证三年内不会让我们再出庭当陪审员。

我的感受是特别无聊,越想仔细听就越犯困。这个案子已经审过好几次了,之前陪审团好像也遣散过,关键跨度三四十年,表兄性骚扰表弟,还没到性侵那一步,表弟在几十年后想起来告表兄。虽然受害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可是来来回回动用这么多人,真的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发表于 2026-5-27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红泥小火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红泥小火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iony 发表于 2026-5-27 08:30
如果不能达成呢?重新再组一个团?

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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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6-5-27 14: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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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Crown Prosecutor  皇家检察官

这是一个刑事案件criminal case,所以,它的形式是由国家公诉人起诉个人的,起诉方叫Crown Prosecutor,之所以叫Crown Prosecutor,也是有历史原因的,早先,澳大利亚是英联邦一员,属于英国王室管辖,当时,任何犯罪行为都被视为是对皇室安宁的扰乱,是对皇室的侵犯,指控方自然就是代表皇室的,这就是“皇家”检察官的来由,因此,皇家检察官代表的不是complainant,他/她代表的是国家,王太不是原告(plaintiff),她是申诉人。假如王太赢了这个案子,她也许会起诉老王,要求赔偿她的精神损失,她会找律师,这个时候,王太就是原告了,而她雇佣的律师就是代表她了。

从第一天下午开始,庭审辩论就开始了,程序是先由检察官对证人,王太,进行询问(direct examination),他把王太历来对老王的指控------不仅包括主要的“强奸“过程,还有她有过的多次去警察局的报案记录,以及一些她受家暴受伤的照片(我们都人手一份)等证据----逐个逐个的问,在法庭讯问中,律师提问都是一句句陈述句,然后加上”agree or disagree?”(同意还是不同意?),证人的回答都必须是“同意”或者“不同意”,“是”或者“不是”,“对”或者“不对”,当然,还有,’I don’t  recall “ or “I can’t remember”(我不记得了),申诉人没有被要求,不能elaborate (铺叙),(有一次,王太想加几句,法官打断了她,提醒她只要说“同意”或者“不同意”就够了)。

前面说过,我们都认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只是是否有这两分钟,道理很简单,如果王太说停,而老王有这两分钟充分的时间去停却不停,强奸罪成立;但如果按照老王所说,王太说停的时候他已经或者正在ejaculating,那么,强奸罪就不成立。

我们凭直觉会对这个案子“一目了然”,不仅知道如何断案,从何处着手,甚至还知道将会有什么结果。法官的确说过他需要陪审团员们的直觉和常识,但对公诉人和辩护律师来说,仅有直觉和常识是不够的,他们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多年的经验,找出证词证人的前后矛盾,通过慎密的逻辑推理,加上自己抑扬顿挫的语音语调来证明:他的委托人是无罪的,是受害者,而对方则是一个不可信的骗子,这还不够,他还要“帮助”这十二个陪审员去接受这个“不可辩驳的事实”,如果十二个陪审团成员说有罪,就是有罪;说无罪,就是无罪。

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们逐渐发现,因为“是否有这两分钟”是一个word against word情形,说不清,所以,控方的策略是,如何通过问话来打造一个饱受家暴的可怜女人,和一个脾气暴躁,倾向暴力的丈夫,力图在陪审团成员的心中产生对王太的同情以及对老王的憎恨,这样,陪审团成员将会更倾向于相信王太太的话,即,老王有足够的时间停下来而没停,因此是有罪的。

这个案子对检察官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这不仅是因为和辩护律师相比,这个检察官显然没有被告律师老练,还有,在刑法里(criminal law), the burden of proof is on the prosecution,意思就是“谁指控,谁举证”,而任何证据,如果是“很可能”,“大概率”,百分之九十九“,在法庭里是不能被接受的,任何证词必须是beyond reasonable doubt,这句话可以译成“毫无疑问”,这是法官和被告律师反复提到的一句话,如果你对某一证词中的某一事件的感觉是有点吃不准,或者对证人的诚信有疑问,这就不是“毫无疑问“,对任何带有哪怕一丁点不确定的证词或者证物,陪审团成员是不可以把它们当作判断证据的。所以,检察官的工作是极具挑战的:在众多的证词证据中,只要有一个有瑕疵,这个瑕疵很可能会决定这个案子的成败,记得辛普森杀妻案,他赢了官司,一个主要因素是当时一个办案的警察曾经撒过谎。

因为每一方都觉得自己占着真理,所以不管是检察官还是B律师,他们的问话很慢,尽量把那些“骇人听闻”的句子说得很慢,希望这些“事实”能久久的停留在陪审团成员的脑子里,检察官的询问花了两个小时。

通过询问和回答,检察官试图要说明什么,有些我能懂,有些我不懂。比如说,检察官问王太:这次sexual act 是谁initiated(发起的)? 是否有foreplay(前戏)?前戏有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

检察官还问:被告的penis放入你的vagina多久以后你要被告说你很漂亮?一分钟,被告有没有说你很漂亮?没有,你觉得受辱了,是吗?是的,然后你要他下来?是的,他没有下来?是的,被告是在多久以后才把他的penis拔出来的?两分钟,在这两分钟里被告在做什么?他抽送得更快了,当时你有没有想挣脱?有的,你为什么没挣脱?因为老王的双手把我死死锁住了,这个时候,王太把双手举过头,你估计从你说“停下来”到被告把他的penis拔出来,当中有多久?两分钟。我猜想,通过这些问答,检察官想告诉陪审团,这一切发生得是那么的合乎逻辑,但又那么暴力,“强奸”是真的发生了。

有些问题的意图是很明显的:被告在你的vagina 里ejaculate以后,你是感到很受辱,很痛苦?是的(通过这个问题,他给了王太一个机会向陪审团诉苦:我当时很痛苦)。当时你是觉得被强暴了?是的,—— 陪审团成员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强奸”发生在2018年,而报案是在2022年?”通过这个提问和回答,检察官想告诉陪审团成员,王太一早就认为这是强奸,只是当时没报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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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7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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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好奇的是,如果陪审团一致认为被告无罪,而法官认为被告有罪,那最终法官应该是无法推翻陪审团决议的。假设这人真的是有罪的,那岂不是由一群没有法律知识的人放走了一个罪犯?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26-5-27 18: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小白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小白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红泥小火炉 发表于 2026-5-27 15:24
我比较好奇的是,如果陪审团一致认为被告无罪,而法官认为被告有罪,那最终法官应该是无法推翻陪审团决议的 ...

理论上陪审团决定有罪无罪
法官量刑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
Now in the morning I sleep alone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26-5-27 18: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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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wang 发表于 2026-5-25 12:49
合着这个被告的律师内心希望12个陪审团成员的都是流氓?


律师有权力把预设对被告(或原告)有偏好/歧视的人筛选掉,但也不是无限的,应该是双方都可以否决3位吧(具体数字忘了)。
我被抽中三次了,第一次直接放我回家,第二次强奸案把我否了(中年妇女),第三次抢劫案把我留下了。
很有意思的经历,值得去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
Now in the morning I sleep alone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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