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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讨论] First home buyer grant 的問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8 10: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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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swan6 于 2009-11-25 19: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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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6: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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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拿的不要拿,否则也不安心,拿了也要退回,政府不会让你占便宜的,我觉得拿不了

发表于 2009-11-15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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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

发表于 2009-11-15 20: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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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defacto的身份移民的,那就等同于夫妻了吧,所以既然已经拿过一次了,那就不应该再拿了

发表于 2009-11-15 20: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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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离婚了,还是可以的吧?....

发表于 2009-11-24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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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facto不可以再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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