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一母亲因为没有让自己四个孩子今年上半年上学被定罪并且罚了五百元。 这名妇女因为法律原因名字不能公布。她被控四项没有让孩子上学罪名。这些罪名是与她四个孩子有关的: 两名小学生和两名中学生。 这名妇女本应该周四在卧龙岗地方法院受审但她缺席,导致Michael Stoddart法官在她不在场情况下将其定罪。 呈给法庭的文件显示这些孩子在去年第四学期出勤率太低而教育部在2016年底多次试图联系孩子的母亲。 政府在孩子2017年第一学期出勤率没有改善的情况下于今年五月对这母亲提出起诉。 记录显示出勤率最低的是最年长的孩子, 一名少年,大约50天上学日里只上了3天。 另外一名少年有34天无故缺席,而两名最小的孩子在同一时期有30天全天或半天没上学。 Michael Stoddart法官形容这起案件时严重的但提到这只是一个只能罚钱的罪名。 来源: http://www.smh.com.au/nsw/mother ... 0170722-gxgik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