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个星期在ebay上买了一个usb adapter。这2天收到卖家的信说他同时帮一个德国公司作payment processing,就是德国那边卖东西给澳洲、新西兰的客户,客户把钱打到他的银行账户里面,收到钱以后通知德国公司发货,自己留下货款的7%做佣金,剩下的金额转给德国那边。现在整个payment processing team要扩展、招人,所以他从自己的ebay客户里面找candidate,介绍给那边的德国公司。 这个事情让我听起来怎么感觉像以前听到的洗黑钱,感觉有些不靠谱。大家知道这样做合法么?不是应该在澳洲弄个分公司做销售么?而且每个月每个账户好几万的进出,貌似也有逃税的嫌疑啊!各位怎么看? 另外,洗钱在英文里面怎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