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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客,牛比轰轰,我好好跟他说两周后搬走,他非但不理,而且威胁我:看谁先离开这里,并用手指戳我的胸口。我非常气愤,把他的手打开,说,这是我的房子,我有理由提前两周让你周,他就对我大吼,你‘给我滚开。我忍无可忍就说,你给我滚。他抓起正在烧的油锅,朝我扑来。我把他打倒在地。我放手后,他就找武器,在厨房有菜刀,我就退到卧室,报警。警察给他一个TIO.类似avo的命令。 打000警察基本5-10分钟赶到,TIO条令在一小时内出来,他被勒令马上搬出我地房子。同时要我周五出庭。 望有类似经历的桐子赐教如何对付这种小混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