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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得到一个工作,应该说快得到。雇主说可以给permanent职位,但是有三个月probation.如果是contract没有试用期,钱还要多一点点。我本人还是比较倾向permanent,但是有个问题,就是看合同说在三个月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解除合同。我不太了解澳洲permanent职位到底是什么意思,头三个月内是不是很危险呢?谁能给解释一下permanent到底什么意思啊?谢谢了。 [ Last edited by horseanddragon on 2006-4-15 at 07:28 P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