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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中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地方附加税法》公开征求意见,提出 11% 至 13% 的税率区间,同时保持整体税负稳定。 根据该草案,三项现有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将合并。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为上述两项税费的实际缴纳额。 进口相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计入计税依据。 草案提出 11%–13% 的浮动税率。省级政府可在该区间内选择具体适用税率,但须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履行中央备案程序。此项改革在保持整体税负不变的同时,赋予省级地区更大的财政自主权。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指出,此次改革简化了税收征管,并将原先两项行政性收费上升为法定税收条款。按草案测算,年税收收入在 11% 税率下约为 9438 亿元,在 13% 税率下约为 1.12 万亿元。国务院可对特定行业、困难群体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情形给予减税或免税。 https://www.chinadaily.com.cn/a/ ... b06d4aa055b1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