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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A: 2020年买入,自住了1年,然后2021年开始出租,自己然后搬到其他城市工作,A一直出租到现在 第二套房B: 2025年买入,一直住里面到现在,B比A贵,所以B是自住房 现在要卖A,要找估价师做valuation report for retrospective capital gains,请问估价的时间点是2025年吗,因为2025年前我只有一套房子A,按照ATO的6年法则,这几年期间A就算出租了是我的自住房,自住房免CGT,2025年A才不算是我的自住房,变成投资房,那CGT就应该从2025年开始算 可是我上网查了下AI说和第二套房子什么时候买无关,要估到2021年A出租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