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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养老金免税传给子女的最佳方式是?

2026-6-20 07:23| 发布者: dootbear | 查看: 1669| 原文链接

澳洲金融时报:将养老金免税传给子女的最佳方式是?

谨慎管理养老金余额中的应税和免税组成部分,可以在子女继承你的养老金时帮助尽量降低税负。

问:我刚刚68岁退休,希望最大化我将传给成年非受抚养子女的养老金免税组成部分,并尽量减少死亡税。我持有两个积累账户:一个账户有137万澳元,全部为应税部分;另一个账户有111.5万澳元,其中28.5万澳元为应税部分,83万澳元为免税部分。
在转移余额上限为200万澳元的情况下,每个余额中只有一部分可以转入养老金阶段。

我应该选择用免税比例较高的111.5万澳元账户开启养老金,并从应税账户补足至上限;还是反过来操作?保留两个独立养老金账户是否有意义?我妻子的养老金情况几乎相同,我们两人的总养老金余额都超过200万澳元。假设我们的养老金增长超过养老金上限,我能否在大约79岁时,把养老金折回积累阶段,然后在增长使余额超过上限后,重新开启一个最高至上限的新养老金账户?

聪明管理养老金的应税和免税组成部分,可以帮助你将养老金免税传给子女。

答:养老金管理机构Heffron技术和教育服务总监曼塞尔(Leigh Mansell)表示,由于你和妻子的总养老金余额都超过200万澳元,有一种原本适用于你情况的策略已经对你关闭。

在这种总养老金余额下,你不能提取应税资金,再作为免税的非优惠缴款重新缴入,因为一旦你的总养老金余额高于一般转移余额上限,你的非优惠缴款上限(non-concessional contributions cap)就是零;该一般转移余额上限将在2026年7月1日升至210万澳元。因此,问题就变成了如何安排你的养老金账户,以及按什么顺序提取。

至于应该先把哪个账户转为养老金,曼塞尔非常明确:从免税金额较高的账户开始,也就是你的111.5万澳元账户。原因在于养老金的比例规则。开启养老金时,其免税和应税比例会在那一刻被锁定,并在该养老金账户整个生命周期内保持不变。你的111.5万澳元账户约有74%为免税部分,因此这74%的比例会被固定。曼塞尔解释称,如果该养老金日后增长至例如150万澳元,它仍然是74%免税。免税金额会随着余额一起增长。

积累账户(accumulation account)则相反:其免税金额以澳元金额形式被冻结,而每一澳元收益都会加入应税部分,因此其免税比例会逐步被稀释。她说,因此你希望把免税比例高的资金放入养老金账户,在那里其比例会被保留。

随后,你可以从完全应税账户中提取第二笔养老金来补足至上限:将111.5万澳元账户转入养老金后,再从137万澳元应税账户中转入98.5万澳元,就可以用满210万澳元的转移余额上限,剩下38.5万澳元完全应税资金留在积累账户中。

反过来操作,先用全应税账户开启养老金,而把免税比例高的资金留在积累账户中,则方向错误,因为这会把免税利益留在其比例价值会流失的地方。

两个养老金账户还是一个?

至于是否保留两个独立养老金账户,还是把它们合并成一个,曼塞尔也很明确。将全应税资金保留在其独立养老金账户中,与74%免税的养老金账户分开,可以保留你的选择权。如果你日后需要提取超过最低金额的资金,就从应税养老金账户中提取,在你手中免税的情况下把应税组成部分从体系中抽走,同时让免税资金保持不动。

单一混合养老金账户会迫使每次提取都按同一个固定比例流出,并剥夺这种控制权。在曼塞尔看来,这种灵活性正是不合并它们的全部意义。

这就建立了遗产规划的顺序。你每年必须从两个养老金账户中提取最低金额。但任何超过最低金额的提款,都应先从你的积累账户中提取,它100%应税,待其耗尽后,再从应税养老金账户中提取。

目标是在你在世期间使用应税组成部分,把免税资金留给经济独立的成年子女。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支付给非受抚养成年子女的养老金死亡给付中的应税组成部分(the taxable component of a super death benefit),需要缴纳15%的税外加Medicare levy。你在世时提取的每一澳元应税组成部分,都是日后传给子女时不会被征税的一澳元。

曼塞尔指出一个实际问题:随着年龄增长,最低提款比例会上升;对一些退休人士而言,最终养老金支付本身就会超过他们所需金额。这意味着他们最终会提取并花掉免税养老金,而应税积累账户却保持不动,这与理想结果正好相反。

到那时,你可以考虑重组养老金账户,停止免税养老金,并将其退回积累阶段(stop the tax-free pension and return it to accumulation phase),以防止你在有生之年消耗免税资金。但在这样做之前,先从你的应税积累余额中开启一个新的养老金账户,至少提取最低养老金金额的要求,将确保你在有生之年逐步消耗这部分余额。

有意识地从应税一侧提取任何超出需求的金额,也是保持领先的一种方式。随着年龄增长,你也完全可以在去世前直接把剩余应税资金从养老金中取出,这是一笔免税提款,随后留在养老金体系之外,完全脱离死亡税范围。

至于你提出的想法:因为养老金增长超过转移余额上限,所以在大约79岁时把养老金折回积累阶段,再重新开启一个新养老金账户。曼塞尔认为,这没有任何意义。她说,如果一个价值210万澳元的养老金增长到例如230万澳元,而你将其折回并重新开启,你只是以同换同;你并没有让更多资金进入养老金阶段。

一旦养老金通过投资回报增长超过上限,这部分增长仍会留在退休阶段,不受上限影响,因此没有需要修复的问题。由于你已经用满个人上限,该上限将终身固定在210万澳元;你不能随着一般转移上限指数化而继续补足,因为指数化只会提高你个人上限中未使用的部分,而你的上限已经完全用完。这个操作只会增加成本和复杂性,却没有收益。

你妻子几乎相同的情况,可以用与你相同的方式处理:先把她免税比例高的账户转为养老金,再从她的应税资金中补足,保留两个独立账户,并随着时间推移逐步消耗应税组成部分。

一个可以放心的点是,传给配偶的死亡给付无论组成部分如何,都是免税的,因为配偶属于死亡给付受抚养人。死亡税只会在第二位配偶去世后、相关权益传给你们非受抚养子女时产生,这正是为什么你们两人都需要在生前严格管理提款顺序。






来源:

https://www.afr.com/wealth/super ... ree-20260615-p606z3

John WasilievColumnist
Jun 18, 2026 – 4.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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