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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大规模民主抗议冲击这个亚洲金融中心后,北京颁布了一部国家安全法,并借此逮捕了多民主要活动人士。 香港政府周一提出一项立法,允许特首将某些刑事案件指定为涉国安罪行,此被视为香港当局加大力度压制对现行规则挑战的最新动作;批评者说,香港的自由正在被不断侵蚀。 香港政府又在 2024 年通过了另一部安全法,针对间谍活动、泄露国家秘密等其他罪行。 批评者表示,这两部安全法扼杀了香港原本的西方式公民自由;北京在 1997 年这块前英国殖民地回归中国统治时,曾承诺保留这些自由。 但当局坚持认为,这些法律对香港稳定至关重要。 保安局和律政司向立法机关提交文件,提议通过附属法例明确规定,将“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分类处理的程序。 他们表示,如果行政长官李家超认定某起刑事案件中的行为涉及国家安全,那么该案件就会被归入这一类别。 他们说,如果某名嫌疑人被控国安罪行,但同一行为还有另一项替代控罪,那么这项替代控罪也会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查了下,如果主要控罪最后不成立,法庭可以再考虑相近、通常较轻或构成要件不同的罪名是否成立,这就是替代控罪)。 官员称并未新增权力 香港官员说:在当前复杂的地缘政治格局下,国家安全风险依然存在。通过附属法例清晰规定上述机制,可以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这项立法旨在细化程序性事项,并带来更明确的法律确定性。该附属法例不涉及创设任何新的刑事罪行、刑罚或执法权力, 政府表示,立法程序应尽快完成,以便有关变化可以生效。 引发对法治的担忧 香港大学法律学者Simon Young表示,这份文件确认了两点大家原本就知道的事实:国家安全罪行的定义不仅取决于罪名类别,也取决于具体情境;而行政长官通过证明书认定某行为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的决定,将对法庭具有约束力。 但Simon Young表示,行政长官可能依赖保密信息来判断案件是否涉及国安,这会使被告无法对该决定提出质疑。 他说:“这并不新鲜,而且我从一开始就警告过,如果由一个不可复核的行政权力来认定对法庭具有约束力的关键事实,就会危及法治和公正审判。” 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研究员Eric Lai表示,根据这个修改,领导人的意志可能会武断地把刑事案件转化为国安事务,而且这种权力运作缺乏防止滥用的制度性保障。这种做法可能会进一步侵蚀香港的法治。行政长官还可能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介入其他刑事案件,比如商业诈骗和洗钱。 他表示,在威权国家,这些罪名常常被武器化,用来压制异见者。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对记者说,签发此类证明书的权力由行政机关掌握,是因为在作出认定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极其敏感且高度保密的信息。这通常不是司法机构可以作出判断的事情。 https://www.euronews.com/2026/06 ... al-security-offe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