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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一家七年前是新移民,在我的投资房里住了七年,终于领悟到把租金交给我还不如把钱交给银行。当然也可能因为他的财力达标了。 租客本身来说还不错,大事不搞事,比如墙体裂缝,浴室瓷砖掉了…小事自己搞定,比如灯泡坏了,空调不工作,后院的果树被他砍了两颗,据他说是因为一颗倒了,一颗死了,也没通知过我。最重要的是他们和所有的新移民一样努力工作,解决账单。男的是汽车机修,女的是老人护理,家里四个熊娃。 昨天发来消息说要买房了,问我卖不,否则他们就要搬了。这么好的租客我当然舍不得他们搬,说给我时间考虑考虑。 房子的情况就是大地破房一套,在墨尔本西区,均价停留在七十万已经超过五年了,因为是西区所以涨幅有限。未来除非移民大爆发,否则并不可期。 我可以想到的: 1.如果要卖给他,那么房屋无需装修/维修,省心省力省钱。 2.无需付给中介相关费用及佣金。 3.只需找过户律师付钱过户即可。 4.无需承担将来找不到租客的空置期。或者找到垃圾租客的所有损失。 这些是我目前想到的。大家有遇见过这种情况吗?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