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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也是半个税务问题,之后还需要问一下比较专业的会计。以及再ATO community问一下。 相关链接 https://forums.whirlpool.net.au/archive/36p51v23 https://www.oursteps.com.au/bbs/ ... =1658046&page=1 https://www.oursteps.com.au/bbs/ ... 404.html&page=1 https://www.ozbargain.com.au/node/511349 现在的房子是自住房,计划过2个月转投资(我要出去租房了) 2022年11月:(还是自住房,我往贷款里先还了一次性$100k) 2022年12月: refinance,因为之前多还了$100k,加上property的增值所带来的额外贷款,新的银行贷款的offset账户一开始就多了$200k -- 这部分钱我理解就是所谓refinance带来的top up) 问题现在来了 如果我4月份开始把这个房子作为投资房,这$200k不管我现在是否是自住房,是不是都不能去用做private purpose。 不管我也不确定,之前有一个回帖是: 现在ATO就在抓这样的行为,投资房还进去的部分是不能在取出来的,即使你refinance了税局都有记录的,这个属于loan contamination 所以我不确定自住房换进去的部分是不是能再取出来作为private purpo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