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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keeper,请教:工资滞后14天后才发,同期比较4-6月这个季度,那如何算6月下旬的工资收入?

2020-5-14 13:14| 发布者: 2liu | 查看: 1536| 原文链接

个人的公司,TELSTRA的SUB CONTRACTOR,工资形式INVOICE。

公司就夫妻两人。2020年3月23日以后公司业务缩减30%,比较2019年4月-6月。

我想问的是如果是6月16日以后工作所得收入,实际发放日期是延后14天后,是7月后所得。

那6月16日后的工作收入是否纳入JOBKEEPER的考虑范畴?

同一个季度2019年和2020年比较,4-6月的收入,实际2020年6月下旬有2周的收入归到7月才入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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