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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完了一兩遍,不敢說融會貫通,不過有點感想想說出來讓大家看看對不對,有錯請不吝賜教. 1. 現在有自住房一間,市價約 45 萬,尚欠銀行 27 萬,如果想投資房地產的話我應該跟現在的銀行申請 LOC, 可以借出(45-27) 18 萬 2. 以此 18 萬來付投資房的 20% deposit, 剩下 80% 可以跟任何銀行借,不一定需要跟現在的銀行借. 3. 以後投資房的房租收入拿去還現在自住房的房貸,所有投資房的費用(保險+維修)都由 LOC 付. 報稅時的好處包含 1.投資房的折舊(如果有) 2. LOC 的產生的利息可以扣税 3 投資房收入減掉支出後所產生的損失都可以負扣稅. 幾年後投資房的房子涨了,再從投資房裡裡借錢出來再去買下一間投資房. 不知道這樣講對不對,或是有哪些好處壞處沒發現的.先謝謝大家的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