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里的很多贴子,关于股票部分还是有些不清楚.假设按交易次数来分: 1. 交易次数<44(按ATO定义trader的大概规定) 1a.赢利 算capital gain,与income一起报税. 1b.亏损 算capital loss,不能与income一起报税,只能与未来capital gain相抵. 2. 交易次数>44(按ATO定义trader的大概规定) 2a.赢利 不知道. 2b.亏损 与income一起报税,可以相抵income. 请各位看看是不是这样啊? 2a应该怎么解释呢?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