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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问急问!关于工作OFFER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6-29 10: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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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一个OFFER,我已经跟他们说了我要TAKE OFFER AND I HAVE SIGNED THE CONTRACT,突然又有一家公司(是我想望的一家,虽然已开始工作比较JUNIOR,PAY也不太好),说会考虑给我OFFER,我现在想知道,对第一家,我是不是可以跟他们说我不去了,还是我一定要履行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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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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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口头承诺吗?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5-6-29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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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没有签字以前都可以不算的. 你就说突然有事, 非常抱歉辜负他们的好意了.希望以后有机会再合作..

发表于 2005-6-29 11: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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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签了字怎么办?

发表于 2005-6-29 11: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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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牵了吗?有没有PROBATION?PROBATION期内,要离开只需要很短的NOTICE

发表于 2005-6-29 1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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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 2005-6-29 11:25 AM 发表:

已经牵了吗?有没有PROBATION?PROBATION期内,要离开只需要很短的NOTICE


签了,但是有PROBATION,要1天NOTICE,这样是不是我可以跟他们说不做了呀
是要去做之后还是现在就可以提出呀?
谢谢AS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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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1: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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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最好要去,我拿第一工作时候,是CONTRACT职位,刚签好,一家公司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拿OFFER,是PERMANENT的,给6位数.我对他们说我不能来了,这家公司说你真不考虑吗?我们的可是PERMANENT工作,工资也高,为什么?我说我要fulfil my commitment.我说我既然刚签了字,我就要履行这个合同.那家公司说好,那我等你三个月,等你做满了,你再来找我.等我做到2个多月的时候,他们果真给我电话了.

发表于 2005-6-29 1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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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后面那个OFFER是100%的把握吗?如果不是,拿到再说

发表于 2005-6-29 1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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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verstone  在 2005-6-29 11:42 AM 发表:

签了最好要去,我拿第一工作时候,是CONTRACT职位,刚签好,一家公司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拿OFFER,是PERMANENT的,给6位数.我对他们说我不能来了,这家公司说你真不考虑吗?我们的可是PERMANENT工作,工资也高,为什么?我说我 ...


呵呵,你可是强人呀,偶这样的,有人要都不错了,那敢那么牛?

发表于 2005-6-29 1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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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在手,胜过二鸟在林(是这么说的吗?汗…)

退役斑竹 愚人节奖章

发表于 2005-6-29 11: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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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 2005-6-29 11:49 AM 发表:

一石在手,胜过二鸟在林(是这么说的吗?汗…)


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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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1: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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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好的,as jj言之有理,那偶先等等吧

发表于 2005-6-29 11: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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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bren  在 2005-6-29 11:55 AM 发表:

啥意思?


好象打错了一个字了.是不是一鸟在手,胜过二鸟在林?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6-29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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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说抓住更有把握的一件事比期待没有把握的2件事要好。。。

发表于 2005-6-29 1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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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 2005-6-29 11:43 AM 发表:

你后面那个OFFER是100%的把握吗?如果不是,拿到再说


9494, don't worry about it now...see how you go. if you get the better offer later, of course you can choose to give up the current one and join the better one...

in probationary period, employer can sack you in a very short notice period, and vice versa...that's your right..

发表于 2005-6-29 12:06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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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霓冬雪  在 2005-6-29 11:43 AM 发表:

呵呵,你可是强人呀,偶这样的,有人要都不错了,那敢那么牛?



哈哈,不是牛人,普通人而已.充其量是个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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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愚人节奖章

发表于 2005-6-29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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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 2005-6-29 11:59 AM 发表:

好象打错了一个字了.是不是一鸟在手,胜过二鸟在林?


你是劝她先稳住目前这个工作呀。。。对的,如果另一家正式offer下来了,再决定。反正预备期可以辞职。。。

发表于 2005-6-29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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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2,在商言商,在职场言工作,人往高处走,没啥可为难的

发表于 2005-6-29 1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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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关心,偶已经感激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

发表于 2005-6-29 13: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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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霓冬雪  在 2005-6-29 12:50 PM 发表:

谢谢各位的关心,偶已经感激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


是不是你之前和我说的那一家啊。。

发表于 2005-6-29 13: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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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人  在 2005-6-29 01:01 PM 发表:

是不是你之前和我说的那一家啊。。


签合同是我跟说的那家,这般路又杀出来个程咬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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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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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要恭喜一下,MM挺抢手的.

发表于 2005-6-29 1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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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lulu  在 2005-6-29 01:19 PM 发表:

不管怎样,要恭喜一下,MM挺抢手的.


要是抢手我就不这么愁了!!这是N百年前INTERVIEW的一家,不知道怎么又把我给想起来了!

发表于 2005-6-29 14: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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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听朋友说,一般给OFFER之后,应该给3个星期的考虑时间,是这样的吗?我的那个工作让第二天就给答复,气死了!!
,感觉自己上了贼船了!

[ Last edited by 溪霓冬雪 on 2005-6-29 at 02:46 PM ]

发表于 2005-6-29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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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霓冬雪  在 2005-6-29 02:46 PM 发表:

刚听朋友说,一般给OFFER之后,应该给3个星期的考虑时间,是这样的吗?我的那个工作让第二天就给答复,气死了!!
,感觉自己上了贼船了!

[ Last edited by 溪霓冬雪 ...


never heard of this
于无声处听惊雷

发表于 2005-6-29 14: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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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给一个星期让你答复,但是签字了,表示同意了,公司HR整个流程就动起来了,以保证你上班时候准备好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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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5: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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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申请了BIG 4,然后给了她们3个星期的时间考虑,她说是INDUSTRY CODE里要求的,好像CA FIRM都要这样的。
头大了!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5-6-29 15: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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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听过这样的条例呢..不过我的考虑了两个星期...

发表于 2005-6-29 15: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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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猫  在 2005-6-29 03:20 PM 发表:

我也没听过这样的条例呢..不过我的考虑了两个星期...


反正都比偶的好,偶是第二天就给了答复了!!
丢了好几个机会了!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5-6-29 16: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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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关系, 那就先做做看吧, 然后跟第二家商量一下, 就说他们打来的时候你已经签了别人, 可是你对他们更有兴趣, 看他们愿不愿意等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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