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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哇哇哇 于 2016-7-5 12:18 编辑  
 
昆士兰州政府提出申请,希望对一名被定罪的强奸犯处以无期徒刑。 
 
这名男子曾经声称,在棕榈岛(Palm Island)上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已经“成为一种文化”。 
 
即便不能处以无期徒刑,昆州总检察长也希望用严苛的条件来阻止41岁的Edward George Nallajar再度犯罪。 
 
2012年,在对这名来自棕榈岛男子的量刑过程中,法官形容他的犯罪记录是“惨不忍睹的”。 
 
故事始于1991年,那年Nallajar只有17岁。 
 
他的一个朋友告诉他,自己被棕榈岛社区里一名大家都知道的恋童癖给强奸了。 
 
于是,Nallajar为了给朋友报仇,开枪打死了那名较年长的恋童男子。 
 
他也因为误杀罪而被判入狱6年,不过仅仅在两年后也就是1993年就获得假释出狱。 
 
2004年,Nallajar本人也因为强奸未成年人而被定罪。 
 
根据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文件显示,Nallajar告诉当时监狱指派给他的心理医生说,自己看到那名9岁的女孩在街上独自行走,心想“周围没人,正好下手”。 
 
他走上前去,用金钱引诱那名女孩,继而强奸了她,还包括对她进行了肛交。 
 
Nallajar被判入狱8年,并被定义为严重暴力罪犯。他被囚禁在昆州远北地区,在那里接受改造计划。 
 
在监狱里,Nallajar否认自己喜欢年轻女孩,声称自己原以为那名女孩的年纪更大,形容她“个头很大”。 
 
有几名心理学家曾经表示,Nallajar在接受改造期间表现良好。 
 
不过,因为审判法官认定他在监狱里“行为不端”,使得Nallajar无法获得提前假释。 
 
2011年5月,他刑满获释。 
 
然而,出狱仅仅一周之后,他就再度犯罪。 
 
这一次,他引诱一名11岁的小女孩进了一家洗衣店。 
 
他抓住她的手,然后开始脱自己的短裤。不过,就在他差点得手之际,三名与那个女孩一起玩耍的男孩设法冲进洗衣店并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法官Stuart Durward在因为非礼16岁以下儿童和剥夺人身自由罪名对Nallajar判处5年监禁的时候表示:“你蓄意把女孩带入洗衣店,关上大门,和她在那里独处,就是为了强奸她。” 
 
“她只有11岁。要不是其他孩子们的勇敢介入,你的企图恐怕就会得逞。” 
 
Nallajar告诉心理学家和改造项目主管,他长期服用大麻和酗酒,他的父亲是个酒鬼,而他自己也在棕榈岛上亲眼目睹过各种暴力,自杀和性侵事件。 
 
6月20日,昆州总检察长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让Nallajar接受两名精神科医生的评估,并依据2003年的危险性犯罪囚犯法案(Dangerous Prisoners Act 2003)对他处以无限期的“护理,控制或治疗”。 
 
总检察长还提出法庭对即将在今年12月16日刑满的Nallajar加上“适当”的获释条件。 
 
Amicus Medical Chambers的精神病学家Scott Harden在2015年9月4日对Nallajar做出检查后,发现他存在非常高的重新犯罪风险,并建议如果将他释放出来,必须持续接受治疗,并不能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与16岁以下女孩进行接触。 
 
其他一些从2008年至去年之间对Nallajar做出评估的心理学家也认为他存在中高度的重犯可能性。 
 
法庭将在本周三进行听证会,而Nallajar本人尚未提交任何反对意见的材料。 
 
  
 
http://www.brisbanetimes.com.au/ ... 0160704-gpyhro.html |   
 
管理人员评分astina  在2016-7-5 13:22   +36分  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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