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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rita1926

[其他信息] 求助,分租房客损坏地板,我该不该扣他bond?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6 20:1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9# 的帖子

此文章由 客厅男来了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客厅男来了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说的道理很中肯,或者说很中庸。所以庭长当时告诉我,我只不过是'morally win'了而已。并且他很关心我目前的居住情况,告诉我如果还是像这样靠口头和并非基于法律契约的方式租房所建立的信任关系的话,会很容易再次被'taken advantage of'。

正是由于类似问题属于法律很难管到的灰色地带,使得一些JP中介、房东或二房东有了可乘之机。但也正是这些情况下,才能看清这些角色的本性。我以前都只是在网上看帖看到了形形色色的JP(请相信我,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用JP形容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人,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当之无愧和舍我其谁了),而这次是真正亲身经历了。看其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两面三刀的表演真是相当地滑稽。

感谢楼上坛友的鼓励,因为信息量太大,我会尽快贴出那段经历的描述。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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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2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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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发表于 2010-1-6 23: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格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格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故事开始有悬念了。关注。

发表于 2010-1-7 00: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houjod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oujod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的很期待啊....

发表于 2010-1-7 09: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kmao200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kmao200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啊呕
演出开始了

发表于 2010-1-7 09: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中间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中间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乘物以游心 于 2010-1-6 19:35 发表
好!  从客厅男的角度再来看看这件事情。  可能看法会完全不同了。
网上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往往很容易被一面之词影响判断。
只有一方,没有真相!


双方都来了,我感觉还是不明真相地。两天了客厅男还是没有发表更多信息,可见他的生存状态是比较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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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09: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df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df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啊,终于等到真相大白的一天,客厅男加油!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0-1-7 09: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bsds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bsds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们别光说啊,拿出点证据来,我们都想看看那个砸坏的地板。

发表于 2010-1-7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sjr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sjr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两边都说得慷慨激昂的,似乎都觉得自己有理,其实如果当初双方都各退一步,从对方角度考虑一下,或许局面就不是这样的呢

发表于 2010-1-7 10: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df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df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可能,一方要扣钱,一方不同意,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发表于 2010-1-7 14: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妖妖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妖妖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社工免費幫助房客的政府服務部門。
工作人員是說普通話的。
不需要自己猜想, 打個咨詢電話問一問吧。

如果擔心英文水平不高,可以用131 450這個免費的24小時翻譯電話幫忙。
先撥 131 450, 有人接聽時,只需要說MANDARIN 普通話 或 CANTONESE 粵語,就會有相應語言的翻譯員接聽你的電話,再和他/她講你的要求,



Southern Sydney Tenants Advice & Advocacy Service.

Area covered:

LGAs: Bankstown, Canterbury, Hurstville, Kogarah, Rockdale, Sutherland

Postcodes: 2117, 2131, 2133, 2143, 2161 - 2163, 2166, 2171, 2173, 2191 - 2200, 2205 - 2214, 2216 - 2234

Telephone advice:

Mon 9:00 - 4:00
Tues 8:30 - 4:30
Wed 1:30 - 3:30
Thurs 1:00 - 4:00
Fri 10:00 - 4:00

Phone: 02 9787 4679

Fax: 02 9718 0236

Website: Canterbury Bankstown Migrant Resource Centre

Address:
PO Box 503
Campsie NSW 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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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rry.wang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rry.wang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rita1926 于 2009-11-22 16:23 发表
首先谢谢所有帮我打气的tz们,看了所有的回复,我来表个态吧。

首先对于所有认为我人品有问题的tz,问我为什么只take了两个月的房子就要搬家,实在是因为特殊情况。因为当时我们的二房东赶着我们搬家,我们在最后 ...



哎,没法全部看完LZ的内容。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
1)LZ的客厅是从中介那里接手后自己分割出去的,那是不对的,如果中介知道了,不但可以扣你全部的BOND金,还可以要求你赔偿。
2)法律是讲证据的。你当初没有拍下任何的照片为证,现在说是他做的。就算是他做的,只要他不承认,你还是输的。
3)劝LZ放弃了,反正你到时候也要中断合约,也是会被中介罚的。就当是一个教训吧。不是每件事都可以为了争口气的,在我们争那口气之前一定要做好十足的准备,否则就是浪费时间与金钱。

发表于 2010-1-7 15: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卡落琳00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卡落琳00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分租合法

发表于 2010-1-7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乘物以游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乘物以游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barry.wang1 于 2010-1-7 13:51 发表



哎,没法全部看完LZ的内容。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
1)LZ的客厅是从中介那里接手后自己分割出去的,那是不对的,如果中介知道了,不但可以扣你全部的BOND金,还可以要求你赔偿。
2)法律是讲证据的。你当初没 ...



哈哈,恭喜Barry.Wang1成为荣升皮靴,并且成为租房纠纷专家!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0-1-7 15: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insi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insi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网络真是奇妙的东西

发表于 2010-1-7 16: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dy2001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dy2001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winsion 于 2010-1-7 15:56 发表
网络真是奇妙的东西



真是太奇妙, 严重关注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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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1:1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4# 的帖子

此文章由 barry.wang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rry.wang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哇,你怎么一下就能看出我荣升了。真是新年新气象呀。
我都没有注意到。。。。。。
你是不是觉得LZ扣他BOND金是没有证据的。
再说,割出来的客厅租给人家也是不合法的。
你比我更专家。。。。我得象你学习。。。。

发表于 2010-1-7 21: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ee7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ee7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意思啊。。。

发表于 2010-1-7 23: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lv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lv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一下客厅男出来讲一下真相,

希望那个2房东也可以出来维护她的权利,

个人见解,2房东说的那些话语让人看了觉得有些含糊其辞,
而且字里行间,透入了一种自圆其说,得理不饶人的意味。 一方面标榜自己跟房客可以做“一家人”,请问真的可以做“一家人么”, “一家人”是那种房东房客的关系能做的么,恐怕楼主说出来自己也不相信吧,呵呵,看的出来,2房东的言辞中国社会气十足,只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智商也不会相差太多,这种国内的忽悠还是少带到澳洲来吧,

另一方面,又对房客极其苛刻,且不说上网多下了多少G就开始威胁这个威胁那个的,就说把客厅隔出来,注意,还不是一整个客厅,这种做法只能说明了这个2房东唯利是图,好歹客厅男也是移民过来的。 我相信大多数的二房东都很少会这样做的。

发表于 2010-1-8 01: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炊事班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炊事班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先同情楼主,因为我目前也是二房东,不过很快就是首席房东了
不退bond这个事情,我研究过,确实可以向fairtrading申诉,然后他们派人跟你联系调解,因为bond金是必须交给政府管理的,法律规定的,中介收了你的bond就是交给政府,然后到时候退房维修下来,再上报,多的就退给你,少的还得贴呢。但是如果你分租房子之后,告诉中介的话,就是中介知道这个男人也在里面住,那就是没有问题的。我其实很头疼你说的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其实不赚钱,但是却要为他们买单,实在不爽,我有个房客回国后,房间脏的一塌糊涂,我住的还是brandnew的房子,地毯洗了都没什么效果,这个到时候肯定要charge我钱,就是bond金全部扣了都不够换地毯的啊。你说的也是一样,180还不一定够修,够修的话,如果没有上报给中介的话,那你就自己修了,了事。这种事情最倒霉。还有啊,我租房还是全包的,结果全包就不把电放在眼里啊,7-8月一直下雨,结果有个人24小时开着2000w的暖气晒衣服,我彻底无言了。我们家1各月2000度电费,120G的网络,他也不上班也不上学也不打工,天天魔兽,时时youtube,分分我猜,秒秒下载。。最高纪录高峰10G/天,后来搞得我只好限速,郁闷死。
我现在买了房子了,还没settlement,这回要找好好的租客,宁可收租少,也不能包水电煤网,因为小孩子太没意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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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word + 2 恭喜二房东升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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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1: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炊事班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炊事班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没看完就草草回复,补充一下:这个房子你是自己分割了客厅出租的,中介是肯定不同意这种做法的,中介就是为了租给素质好的房客,保持最好的conditions,一般主卧2个人,小房1个人,客厅不能住人。中介知道了,可以追究你的责任的。最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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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1:14 |显示全部楼层

搬入前

此文章由 客厅男来了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客厅男来了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10月8日星期四,在论坛里看到在当时住处附近的这个招租帖,于是在网上联系看房:
8/10/2009 4:26:01 PM JP女 客厅男 你是男生?
8/10/2009 4:27:03 PM 客厅男 JP女 对...a big disadvantage!
8/10/2009 4:27:11 PM JP女 客厅男 哦呵呵呵
8/10/2009 4:27:20 PM JP女 客厅男 你可以过来看看啦
8/10/2009 4:27:39 PM JP女 客厅男 我们房子还蛮宽敞的,互相不会太影响的

去看的时候,女二房东挺热情,客厅已经积累了若干个用来隔出空间的家具,包括一个破旧的双门衣柜、一个格子柜(放满了他们的东西)、最靠墙边的一个高高的多层单格柜,但床还没有。我看到隔出的空间确实比想象中大,所以感觉还可以,只是对他们如何挂帘子、之前闻所未闻的30G网络限量和能住多久有所担心,而她的回答是:
1、挂帘子不用担心,他们会弄好,保证照高的柜子那么高挂;
2、TPG网络升一级“反正也多花不了多少钱”($40→$50pm),可以从30G升级到80G;
3、他们合同签了半年,到2010年3月,只签了半年是因为房东不肯签1年(言下之意给他们的房租不高),到期即使房东加价,只要加得不多,他们还会续租。
但事后证实了我的一切担心都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方向发展(具体原因请耐心往下看)。
回原住处后,网上的联系:
8/10/2009 9:02:27 PM JP女 客厅男 我还是觉得找个舒服的地方,有家的感觉才好
8/10/2009 9:04:38 PM JP女 客厅男 大家都是同龄人,比较好相处
8/10/2009 9:07:41 PM 客厅男 JP女 是的。你那边整体来讲我感觉挺好的,就是没法装门只能拉个帘子有点小郁闷
8/10/2009 9:08:30 PM JP女 客厅男 是呀,租的房子没办法动的
8/10/2009 9:08:40 PM JP女 客厅男 其实外面大部分厅房也都是拉帘子的
8/10/2009 9:09:13 PM JP女 客厅男 有的连柜子都没有,只有帘子,我觉得那样感觉更不好,用柜子还舒服点
8/10/2009 9:09:42 PM JP女 客厅男 看你自己咯,喜欢才住
8/10/2009 9:24:57 PM 客厅男 JP女 好的。还有一个担心是采光的问题。另外,租金是押两周付两周吗?如果不住了,也是提前两周说?广告里租金的零头是否可以去掉?问题太多了
8/10/2009 9:26:20 PM JP女 客厅男 嗯,客厅白天很亮堂的
8/10/2009 9:26:35 PM JP女 客厅男 这栋房子好处就是亮堂宽敞,我当时就看上这点
8/10/2009 9:27:06 PM JP女 客厅男 租金是押2付2
8/10/2009 9:28:43 PM JP女 客厅男 房租90是ok,不过下载的话,网络流量我怕不够
8/10/2009 9:33:58 PM 客厅男 JP女 现在是15+15的吧
8/10/2009 9:36:01 PM JP女 客厅男 对的
8/10/2009 9:39:22 PM 客厅男 JP女 其实peak time纯浏览的话15G 4个人用也够了,我不看在线视频的。就是off peak下载的问题,光我一个人就大概要用到7G+
8/10/2009 9:41:20 PM JP女 客厅男 是,平常浏览是没问题的
8/10/2009 9:41:29 PM JP女 客厅男 下载的话off peak基本没人用
8/10/2009 9:41:37 PM JP女 客厅男 我是从来不用的,白天晚上我从来都不下
8/10/2009 9:41:59 PM JP女 客厅男 只是你和另外那个女孩分,她会不会半夜起来下我不确定
8/10/2009 9:42:20 PM 客厅男 JP女 可以登录tpg网站查查看就知道了
8/10/2009 9:43:01 PM JP女 客厅男 之前我share房子的时候,五个人用25g的流量才,都是够的,下载这事,要是真没限制的下,多少G都不够用呀,澳洲就是这点不好,网络按流量收费
8/10/2009 9:44:38 PM JP女 客厅男 我估计她应该不会半夜起来下东西的。。。。
8/10/2009 9:46:10 PM 客厅男 JP女 是。其实不用自己起来,设个计划任务就可以。硬盘空间有限,不能下太多……
8/10/2009 9:47:59 PM JP女 客厅男 也是的
8/10/2009 9:49:03 PM JP女 客厅男 不过你要是回头找到工作了,就可以公司下了
8/10/2009 9:49:07 PM JP女 客厅男 嘿嘿
8/10/2009 9:50:29 PM 客厅男 JP女 呵呵,但愿啦!那样更没什么时间上网了
8/10/2009 10:02:08 PM 客厅男 JP女 我跟房东说了可能下周末搬走,他还挺爽快的,说没问题

鉴于我还价,她用侧面的方式拒绝了网络的升级。当天我还巧遇那个女留学生房客。

我注意到隔的空间里没有椅子,问到JP女,JP女说没买,你先拿餐桌旁的方塑料凳用吧,并又信誓旦旦地保证椅子一定尽快去买。而后来当我发现连他们分租的周租175澳元的房间里也是和我用的完全一样的平价商店里有卖的方塑料椅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他们面前提过。当然结果就是在五周零一天里我自始至终勾着背,脊椎、颈椎都很不好受,而到我走那天,都没有见过椅子的影子。当然,11月的某天凑巧看到楼下他们停车的车边,JP男奇迹般拽出了电脑椅,但我知道那绝不是给我们房客用的。所以,装没看到,继续沉默。

和之前的房东商量好住到10月13日,所以和这边女二房东约好先交一周房租作为定金拿了钥匙,然后将满是零碎的行李每次拿一点自己放过去。同时,我在网上发现JP女竟然又在将女留学生所在的房间招租。于是她告诉我,女留学生刚住了才一周就马上要搬走,她不喜欢那个女留学生,搬走倒好。她问我是否对那间感兴趣,我说太贵了($175pw),于是作罢。

发表于 2010-1-8 01: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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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们和中介之间的bond金,我一开始确实愤怒到想直接找到他们的中介,揭穿他们无耻的面孔。后来想想还是没有这样去做。虽然有句话叫除恶务尽,但我还不想像卑鄙的他们一样把事情做绝。所以JP女应该是在收到中介退还给他们的全额bond金后,才退还了我的bond金——换句话说,虽然吃了order,但这两位JP转嫁责任的目的已经圆满地达到了。

发表于 2010-1-8 01:26 |显示全部楼层

入住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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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星期三当晚,也就是我入住的第一天晚上,我挎着最后一个包走过去新住址的时候,看到前面并排两个女生一路说说笑笑走在前面。由于正好把人行道挡住,我只能一直跟着她们。完全没想到的是,她们竟然是回了同一套我要入住的Unit,进了同一个房间。于是我连自己拿钥匙开大门都省了。此时两位二房东都不在。当我看到他们在前一天晚上的战果,即如何将两块他们买回的半透光蓝布“挂”好(用半透明胶带粘在两边的家具上,其布悬挂的高度并不比我的身高高多少)的时候,不祥的隐忧再次出现,因为这不可能是给人长住的做法,而且任何人都能随时知道我是否在这个空间里,只需轻拨一下帘子甚至从无数个缝隙中一窥即可。但是,我还是忍了。在基本收拾好东西后,想问女留学生接入无线网络的密码,对方告知:JP男没告诉过她,直接在她机器上输入的,让我直接找他。于是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JP男女终于回来了,JP男照例在我的电脑上输入密码(此后女留学生所住那个房间走马灯似地换了三拨共四人,其中最后两拨两个男生刚到时都曾经问过我上网密码是什么,我只能如实说,等二房东回来给你输入吧,他们没告诉我密码。而两个男生的反应竟如此相似:“啊?怎么这样的?”潜台词:闻所未闻。我也是。),然后向我宣布:
1、那个女留学生有个朋友找不到住处,临时来住几天,到星期六,即10月17日和女留学生一起搬走;
2、TPG网络30G流量中的15G Peak时段流量在“女留学生来了之后没几天就用没了”,目前peak时段(早上9点到凌晨1点)已被限速(64kbps),但是别担心,这个月流量到16号又有了。
由于新增的我第一次去看房并没看到,后来添加的用来分隔的一个书柜其后面的板子已经不同程度翘起并严重透光,我请他们帮忙用粘蓝布的半透明胶给贴上。但由于翘起的幅度相差太大,透明胶的粘性有限,根本无法将两边的板子粘上,只能说是像帘子吊着一样。
也由于在10月18日和19日之前,我没什么可下载的,所以也没有太在意网络被限速带来的不便(off peak时段即使他们自称还很多没用完,但因为我没需求,所以也没用)。

转眼来到10月16日,即新一个月的网络流量出现的日子。由于我的电脑无线网卡配置比较差,所以对无线网络带宽很敏感。当天上网感觉极其慢,和我之前的住处有人在p2p极速下载或看在线视频而造成带宽被占满时的现象一样。当时我觉得很奇怪,并在网上问了JP女,她的回答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明天再观察看看。

10月17日上午快到中午的时间,两个女留学生搬走。JP女去接来短登住一周的母子俩到女留学生空出的房间。6岁的小男孩比较闹,但他妈妈还算自觉,只要发现总会及时制止。仅有两点我感觉不太好的是,小男孩经常尿裤子,而他妈妈会把这些全都一块扔到洗衣机里洗;小男孩他妈妈有时在做事管不到他,他就会跑到客厅,掀开帘子看我在不在里面,有时甚至会跑到隔的空间里面来。这事情在他们短租的一周经常发生,而我一直佯装不知,也没有做声。至于我不在的时间谁可以进入隔的空间,完全不是我所能掌握的,我能做的只有将自己重要的东西锁上。从小男孩母亲那了解到,JP男女自称是$410pw take下这套两房的。

[ 本帖最后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8 01:32 编辑 ]

发表于 2010-1-8 01:27 |显示全部楼层

入住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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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到19日,是我早已对JP男女说明过需要在off peak时间下载的日子(星期日和星期一,或星期一和星期二),但是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于是建议JP男女有空一块对对这几天流量的使用情况。但是他们当时都没空理会。

等到JP女有空想起来这事,已是几天后。终于坐下来和她一块核对。不查不要紧,一查,在从10月16日重新有流量到女留学生10月17日中午搬走前的1天半(36小时)内,peak时段的流量即已被使用7G,off peak时段更已被使用8G。1天半用了本该半个月用完的流量。我当时很不理解,很愤怒(现在回头想想,已经理解两个女留学生为什么要这么干了),而JP女轻描淡写地跟我说“她们都搬走了,能怎么办”。(是啊,反正你们自己有JP男公司的200G下载,白天在公司下载,晚上回来一块看片,当然用不了多少。反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就是“有地位”的二房东)

10月24日一早,俩母子赶飞机走了,JP女边打扫边向我诉苦,说没想到他们真把这当旅馆了,搞得乱七八糟,床上还一股腥臊味,可能是小孩尿床上了。由于紧接着一个刚过来读语言没多久在朋友处暂住的男生打了电话,马上就要搬过来了,那怎么办呢?只好屋里床上多洒点香水遮遮味了。

入住的男生挺帅气、外向,但是入住第二天,即10月25日星期天一早就发现他似乎心情不太好,聊过之后才知道,他比我还高,坐在那么高的方塑料凳看着相对很矮的电脑桌上的电脑,很难受。而且床垫很软,他躺下去直接陷在里面,睡觉睡得浑身上下不舒服。以这些和155澳元的周租一对比,感觉相当不值。加上JP男女表面上客客套套,但总觉得有什么藏着掖着的(比如连个连入无线网络的密码都和防贼一样防着房客),所以对JP男女不太满意。而此时我还劝他说,这个价格在这里算公道了,二房东其实人还不错的。

将心比心。虽然这男生并不直接反驳我关于二房东人还不错的评价,但在入住后的第二天,即10月25日星期天晚上,也就是和我聊了没几个小时后的当天,就正式跟JP女提出,两周后要搬走,理由是亲戚帮忙找到了朋友的房子。JP女似乎也表现得不太在乎。

[ 本帖最后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8 01:34 编辑 ]

发表于 2010-1-8 01:28 |显示全部楼层

入住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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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JP女又在网上找那间房的租客。同时,虽然我才住了不到两周,但住不久了的预感越来越强烈,所以在10月27日,入住接近两周的那天下午在网上论坛的房屋租赁版块看了一眼。看到一个陌生的id要将其take下来的房子整体转租的帖子(虽然你们自以为得计地删掉了该主题帖的标题和内容,并在11月9日左右,我猜测是你们正式签购房合同之后,重新发了篇一样的帖子——当然,里面的价格在发了一段时间后从$400pw又改成了$390pw,没改的只有“我们原价转租”,但你们删不掉10月27日当天我在网上问JP女的问题以及JP女的回答,也无法抹去我对你们在10月底到11月7日之前——读语言的男生11月7日搬走——就同时带不同人看整套房子和分租房间的记忆),我看了好几遍,理智上基本可以确定描述的是我当前所住的,本来希望至少可以住到明年3月的这套房子,但感情上无法接受也不愿意相信,而且转租的价格是$400pw,和之前告诉短登那位孩子母亲的不一致,而且还信誓旦旦地写着“我们原价转租”。还好发帖人留了QQ号,一查,是JP男的无疑(QQ资料里留了JP男的拼音姓名)。于是赶紧在网上问JP女,估计JP女看到我发去的消息很吃惊,本打算能瞒多久瞒多久的,没想到那么快被揭穿。于是赶紧安抚我,说他们买房了,这房子就算别人take走了,如果别人同意的话,我还可以继续住,而且还说他们买的房子离火车站也不远,也要招租房客,可以考虑让我去住云云,又说就算到时真不能给我住了,留给我找房间的时间也大把(此时我心里在想,两周前我来看房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到最后,她反复强调,他们分租这套房子没赚钱的,只是大家一起share就是了,所以那些小房客以为房东怎么赚黑心钱的,“我们根本不是这样哎”。

10月30日,在他们发布整套房转租帖子后的第三天,关于还能住多久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于是我又鼓起勇气在网上问是否可以知道他们的新住处在哪,是否可以到时一块搬过去。而此时的她和10月27日判若两人,说现在什么都还没定,走一步算一步。我追问了一句,你们买的房子不打算分租了?她的回答是,她父母可能要来,还在商量。看完这句话,我完全被噎着了,无言以对。也不知道自己是该立即就去找新住处,还是等他们商量的结果。

之后两天反复想想,还是先找房间看着吧。但是看了好几处房间,都无法跟房东或二房东说好是哪天搬,因为我也知道要提前两周和二房东说。所以在11月5日,我再次面对面问了JP女他们的安排,而此时她变得很豁然,说,反正你那我们不打算接着出租了,你想什么时候搬,提前跟我说一声就行了。这下我才去找新住处落实哪天搬的问题,并最终确定11月19日搬走,而且在11月9日告知了JP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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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1:29 |显示全部楼层

入住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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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读语言的男生搬走后,来了又一位看着就挺老实的男生入住那个房间,此时该房间的租金又从$155pw变成了$160pw。他说今年已经搬了5次家了,而且东西确实不少,搞得精疲力竭。之前他来看房的时候,我曾听到帘子外传来的JP男那熟悉的声音:“晚上off peak时间的有15G呐,你随便下”——而在这个老实的男生入住的当天,网络就限速了,而且是peak和off peak都限速了。

这里我需要忏悔的是,因为担心两位JP一旦知道是我告诉了新来的老实男生他们即将要把整套房转走,家具搬空的消息而导致老实男生不能被他们连蒙带骗地如愿住到12月初,阻碍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的话,他们会对我耍赖而克扣bond金,所以我一直没敢告诉他。于是直到我搬走的那天,他才开始看房,并令两位JP满意地住到12月初他们整体搬走前两天。

由于每周还是有固定的大约1.5G的东西要下,而离流量恢复还有一周多的时间,此时没办法了,只好积累了两周后,找了一位刚认识的朋友帮忙——在此之前,我曾经专门请求过JP女,问是否可以让JP男帮忙在他们公司下。而JP女的回答是:那恐怕不行,他们公司每个月也就200G的流量而已,不能用太多。所以,别无选择。在此感谢那位我提出请求帮忙前几乎素昧平生,但却爽快答应帮忙的朋友。

发表于 2010-1-8 01:54 |显示全部楼层

搬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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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离前的几天是我对这两个人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和愤怒的一段时间,至今回忆起来依然在颤抖。尤其想起JP女当着我的面撒谎说她没有condition report,都“上交”了而在我确定她一定有这份report后转眼她就紧紧攥着这份report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知道我遇到了JP中的JP。

下面是我向法庭提交的陈述,本来也为两位JP准备了一份的,但和庭长一块在指定的开始时间后还等了十分钟依然连影子都没见他们一个,只有浪费了。这个陈述我就不再翻译了,请各位见谅。

I am a new migrant and looking for a job in Sydney presently.

I moved in to XXXX on October 14, 2009.

I paid $90 a week, with $180 of bond which I was told it would be returned to me when I moved out. The "room" I paid of is a divided space of the living room. The space was divided by the sublessor using several pieces of furniture, including one old wardrobe, one old bookcase, two cabinets (one narrow and tall, another wide and relatively short), and 2 blue curtains.

The male sublessor (XX, husband of the female sublessor) first threatened me on Windows Live Messenger on November 17 that they would not return my bond because I downloaded more than 13% of the overall monthly quota during off-peak time (internet was provided by the sublessor). I said I would not download anything afterwards.

On 19 November 2009, I moved out from this address after learning that the sublessors are moving to another place very soon.

After I got everything out from the divided space that morning, I took the bond receipt to the female sublessor (XX) and asked for my bond back. She ignored and started to inspect the space inch by inch. First stood, then bent down, squatted down until she found two small spots of peeling paint on the timber floor, which I had never noticed before.

She then accused me of damaging the floor. I was so angry that I could hardly say anything. The only question I asked her was ‘What could I possibly use to damage it?’. They knew I am a new migrant. All I had were small things, most of which would never even touch those two parts of the floor and I was always so careful that even when I walked in the unit I walked cautiously and quietly. She couldn't answer my question and just kept on libeling me.

She said if her agent deduct from her bond she would then transfer the cost to me. So she wouldn't give my bond back. I refused to return the keys of the unit. Then she called the police. When waiting for the police, I asked for the condition report between them and the agent. She denied having such a report. But after I called one of my friends and confirmed that the land lord, the agent and they all had that report, she suddenly went back to their room and fetched it out. Then she pointed on ‘Scratches on the floor in the living room’ on that report and alleged that what was written on the report were not those she accused me of.

Two police officers came. They listened to what she said and then told her they could do nothing but recording this issue and our ID information. These 2 officers also cleared my confusions: I was afraid that after they moved out from this unit on 08 Dec 2009, I would never be able to find them and get my bond back because she refused to provide me with their new address. They told me that they have recorded her ID information so there is no need to be worried. They also kindly advised me to return the keys because the sublessor may accuse me of stealing if I didn't return the keys.

So I returned the keys to her and asked her to write a receipt for the keys I returned and what she libeled me.

After I tried to conciliate with the male sublessor and failed (he said they will fight me to the end), I lodged an application to CTTT.

需要说明的是,自从我向JP男声明不会再下载任何东西起,我没有再下载任何数据。而JP女依然在本帖里污蔑我,说我在搬离的当天乱下东西,而事实是我仅仅是开着电脑放在那里(在我搬到新的住处后,我发现我的电脑系统崩溃,无法正常使用,只得重装)。我在此要求JP女贴出我搬离当日整体的下载流量。如果我没有下载,请问JP男女你们愿意受到怎样的报应?

发表于 2010-1-8 01: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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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bsdsun 于 2010-1-7 09:54 发表
你们别光说啊,拿出点证据来,我们都想看看那个砸坏的地板。

我也想看。

发表于 2010-1-8 02: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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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男女哪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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