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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朱古力

[寄人篱下] 遭遇变态房东,强留租客不让搬,求支招!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19 02: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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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风 发表于 2013-9-19 00:56
站在房东的角度,如果楼主是我的房客,提前两周告诉我要搬,在给出合理的解释,我会同意的。当然我不是当房 ...

你真的是房东吗?好好看看你的租房合同再说话好吗?大多数是6个月或1年租约,租约结束要提前给通知2周到一个月。租期不到押金肯定是不能全退的。另外LZ只住两周就跑路了,房东还要重新登报纸打广告。怪不得你家领导宁可找中介,你这位房客给的租金正好给中介,你还没开始收钱呢。
生活就是一个七日,再加上另一个七日。(BT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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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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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雕刻中 发表于 2013-9-19 00:09
觉得lz也不是完全在理哈,你一直在说房东的房子诸多不是,当初是有人强迫你搬进去租住的么?
应该不会吧! ...

刚看到你的答复,写的太好了。

喜欢足迹,正直的人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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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雕刻中 + 2 *^_^* 心直口快,瞎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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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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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大家很正义, 都尊老

   老公当时怎么谈,我没在场, 那天,我跟房东说要搬的时候, 她同意。可第二天变卦,说“为着要租给我

们,才赶走之前的租客, 她们整天煲药煲汤,费水费电,所以才想着她们走,早知道这样,就不租给你们了,
现在,你们得住到我找到新租客才行!”  我才知道她的前租客! 她们的搬出和我们的搬入是同一天!

差点我们就没租成的,因为,在报纸上看到广告,提前交好了定金,也跟旧房东说好了搬期,结果,

要搬的那个周日,我在周六那天跟她确认, 她竟然说还没行, 租客还没找到住处, 提议我们先睡客厅!!!!

旧房东说好走人了,别人也放租了, 这个老太,竟然在这种情况下都不提前通知我们!! 不是变态,

还有理不成?!!  

我们那时有多彷徨, 没人知道! 因为, 来照顾我的妈妈也在那天到澳,难道安排她睡地板不成?!

结果,我真得很生气, 想要她退定金拉倒了, 结果她死活说帮帮忙, 周日怎么也会安排好! 结果,

周日早上再电话落实,才告诉我,她的原租客,周六晚上终于找到房子,周日走人,我们可以入住!

发表于 2013-9-19 02: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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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0:51
SURE! 我也并不是想着短租几天就跑路, 很坦白告诉大家,我现在的身世,万不得已怎么会乱跑呢?!

只 ...

看看大家的回帖,你要反省一下自己。

半夜了,保重。

发表于 2013-9-19 02: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icpar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icpar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句实话, 其实孕妇是最难租到房间的,因为大部分房客都不见得愿意和刚出生的BB一起住, 毕竟不太方便.

老太太肯租房间给LZ有她一定的原因, LZ是不是也应该感激一下呢. 入住之前其实也对房子的情况有一定了解了不会是匆忙作决定的, 对吧. 只不过是后来和朋友的房子比较之后才会挑出以上缺点而以.

所谓约定俗成的2周通知如果也是口头的,那老太太的三个月租期何尝不是约定俗成呢.

如果当初的租金是按照三个月的租期来算的, 那LZ不要那两周租金也不为过了.

发表于 2013-9-19 02: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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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 道义 诚信 算什么?  付出长租的价格,享受旅馆的便利。 谁让2房东想挣点房租, 如果让他们去找中介正规的处理,就知道什么是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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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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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租房都是6个月。快剩了这点小事等等再说吧

发表于 2013-9-19 02: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rongs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rongs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种连接不上的情况实际上经常发生,我不知道楼主你是不是刚来澳洲没多久不太适应,其实理解万岁,这老太也许也有她的难处,没处理好情况是她不对,但是骂她变态实在很过分!

发表于 2013-9-19 0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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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1:14
呵呵~~ 大家很正义, 都尊老

   老公当时怎么谈,我没在场, 那天,我跟房东说要搬的时候, 她同意。可第 ...

谈不上尊老,就事论事。

大家没顺应你说话,感觉你不是很舒服。

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3-9-19 02: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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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0:51
SURE! 我也并不是想着短租几天就跑路, 很坦白告诉大家,我现在的身世,万不得已怎么会乱跑呢?!

只 ...

呵呵, 我還是在租房子住的, 還沒“上岸”.. 不像lz那么幸運, 找到更好一点环境~ 不過如果那更好一点环境在lz你住了2周后, 說找到更好的租客, 按约照办通知叫你要搬, 不知你又會有什么反應呢?

lz~~ 其實不如你先細心冷靜想想, 為什么大部分人都覺得錯的不全是老太太吧.. 另外, 我要是lz的老公, 就算真的口头答应了現在也不敢對你說吧.. 不怕被你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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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和钱钱同样难储....

发表于 2013-9-19 02: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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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1:14
呵呵~~ 大家很正义, 都尊老

   老公当时怎么谈,我没在场, 那天,我跟房东说要搬的时候, 她同意。可第 ...

说了一通。。。。lZ是想说明?

另外还是那句老话,之前发生的事情与你现在想提前违约搬离是2件事,要一码归一码。

还有,什么叫做,那是老公当时说的,你因为不在场所以现在不清楚?所以LZ想说明????

就是LZ说的是真的,真的不清楚当时达成的协议,那就更要现在去弄清楚理清怎么一回事了。因为不是唯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你和老太沟通搬家的事?

但是个人很难想象当时LZ的老公会说,LZ一家是准备随时随地搬的。

人在做,天在看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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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gg + 5 人在做,天在看呐
mandyli213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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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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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han1 发表于 2013-9-18 23:43
告诉她 不让搬或者不退押金就等着打官司吧

还是看看其他人的回帖,学习一下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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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b3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b3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咔嚓嚓嚓

[寄人篱下] 遭遇变态房东,强留租客不让搬,求支招!
       还有2、3周BB就出生了,还遇到这等事情,真是 倒霉! 希望得到大家献计帮忙!
这月初,搬进一个独居华人老太的房子,按规矩,交了2周押金,2周租金! 已经住了2周了,周一准时交好了2周的租金,

上个周二,朋友关照,乐意廉租我们房间,无论环境和租金都比我们住着的这里好。因此,我们立马决定搬。 并通知了老太,

为让我这个临产孕妇能早点安定,等待BB出生,我们跟老太商量,能否让我们提前一周搬,我们的出发点不是为了抠这一周

少交的几十刀,只是“以人为本”考虑而已! 结果,不同意,那OK,我们就说按约定2周后搬吧!

     神经老太,一开始看我态度坚决,也同意了。但结果,莫名其妙,第二天竟然不同意,一定要我们住满3个月才能走!! 说搬进

来的时候, 我老公口头答应她起码3个月、半年! 口头,口头!靠! 所以,不许搬!!否则,扣押金!要不就得住到她找到新

租客接上为止!!

     太变态了! 她的房子,不近火车站、购物点,只是比较靠近我要生BB的医院而已! 当时,就为着老公无法接送我产检,好

方便自己来去医院,才迫不得已租这里, 现在有更好的选择,无论从环境,从经济(租金每周少了5、60)考虑,都想搬!

我也算良好租客一名,不然,还不会遭遇这般“待遇”,不过, 这老太,实在太自私了! 怎么可以这样耍流氓!?

     现在,我想求法,要是她敢不退我押金,怎么办?(我真做不出,刻意捣乱的行为! )
                                 我周一交了下2周的租金,周二通知她要搬,也算提前2周通知了,但是口头的,我现在得补她手机短信?!
                                  遇到此等变态人士, 报警能解决吗?!   但这种租房,没什么合同,就是中文字据而已。

                                 最后,大家说说,我该怎么处理,说得难听点,怎么对付这种不讲理的神经老太?!
  感激你的神速响应!

这种,她登报,我们上门的,私下民间租房,那有像在中介take房子,那么正规。

押金当然直接交房东而已!一切,都是中文写几个字,立个字据而已!
ywl3k 发表于 2013-9-18 23:50
站在对方角度想想,说好了起码三个月临时又说搬走,还得重新找房客,多麻烦?即使没签合同,口头承诺还是有 ...

 NONONO,从没答应一定要住满多长时间, 她之前的租客,也只住了1个月,她就把人家逼走了,嫌弃他们用水电多。

如果,住得好,谁都不乐意 颠沛流离, 是吧?! 如果, 有新的住所,比这里好, 钱少一大截, 换你, 你愿意

牺牲自己的利益,成全他人的利益吗?! 再说,我也守着最起码的原则,准时交租,按时通报!


   这种,私下房租的形式,本来就该双向选择,不是吗?
澳洲行 发表于 2013-9-18 23:59
a to

   呵呵~~房子是他儿子的,但她也 帮我签了centerlink的租房证明,ATO管吗? 她这算逃税吗?
lzhan1 发表于 2013-9-18 23:49
那就好办啦  这种去vact的话一定赢的。。。。。

押金不上交 还要罚款呢吧 ...

求扫盲 VACT?
Rong13 发表于 2013-9-18 23:55
Did you say you will rent for 3 months. ?

  我没,老公也没明说,当然,租前,无论是租客和房东,都不想随便变化吧! 所以,估计言词上,大家都会提到一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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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zi1999 + 2 专业
contactus + 2 你太有才了
黄老邪 + 1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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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假冒中国人工作小组-亚太小分队

发表于 2013-9-19 02: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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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HM 发表于 2013-9-19 01:16
法律保护, 道义 诚信 算什么?  付出长租的价格,享受旅馆的便利。 谁让2房东想挣点房租, 如果让他们去找 ...

LS的还是先读完LZ的帖子在评价。人家老太还给她签centre link了,哪里是不合规矩的出租。

再说,盗亦有道。如果华人以后都是这种‘唯有法律条文’才能等同‘做人诚信’的架势。。。。。。

发表于 2013-9-19 02: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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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要尊老, 可也不是这样子吧?!

大家都纠着,我LG答应过她什么“3个月半年以上”,可我就不知道,那些声讨要遵守诚信的人,是不是这么

时刻严守自己说过的每句话,每个字呢?!  同时, 过后问老公,究竟他是不是明确答应过老太, 真如此,

就是他自己说话太不经大脑了! 他的回应是, 他当时跟老太说, 当然希望长租,没人喜欢住个1、2月到

处搬,老婆还得生孩子!  

那说话人是这样说,听者怎样理解就是听者的事了!  

只是当问题出现时, 大家要遵守,只能依照的,是不是就是白字黑字写好契约,可之前明确的惯例呢?!

我是这样理解的!

至于是不是变态, 大家不是当事人,没亲身经历不清楚,我不做置评!

我只是觉得, 不合理,不合常态,就是变态咯!


发表于 2013-9-19 0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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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ay,看来朱古力同学的气势甚强,那不如就试它一试,搏他一搏吧。反正不是说,有理走遍天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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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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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whoami 发表于 2013-9-19 00:11
lz笨啊,上一个房客老太太赶还来不及,lz想想为什么?无非多用点水电嘛
从今往后你天天煲汤,每天洗澡2个 ...

刚看到你的回帖,非常赞同,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3-9-19 02: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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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1:24
老人要尊老, 可也不是这样子吧?!

大家都纠着,我LG答应过她什么“3个月半年以上”,可我就不知道, ...

恩。明白了。

那套用LZ的逻辑,大家现在觉得你的做法不符合常态,不合理,也就是可以称你为‘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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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na_w + 1 你太有才了
crystal08418 + 1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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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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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1:14
呵呵~~ 大家很正义, 都尊老

   老公当时怎么谈,我没在场, 那天,我跟房东说要搬的时候, 她同意。可第 ...

LZ啊,不要讽刺大家尊老啊,你想想,人家那是在帮你找台阶,让你心理容易调整一点啊,人家跟老太太又没有半毛钱关系,劝你又不多半毛钱的,出门在外都不容易的,姐比你脾气大多了,也不那么计较钱,很多时候也只能象我老公说的“忍着”。。。
早点买房子,给宝宝一个安稳的家是王道,别生这门子闷气了,没意思的。。。乖啊!

发表于 2013-9-19 0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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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1:24
老人要尊老, 可也不是这样子吧?!

大家都纠着,我LG答应过她什么“3个月半年以上”,可我就不知道, ...

好一个“那说话人是这样说,听者怎样理解就是听者的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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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star + 1 最后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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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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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1:24
老人要尊老, 可也不是这样子吧?!

大家都纠着,我LG答应过她什么“3个月半年以上”,可我就不知道, ...

根据楼主对变态的定义,我觉得楼主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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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_mzh + 2 很同意,
yutao1976 + 3 我很赞同
hyue68 + 1 只有一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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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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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风 发表于 2013-9-19 00:04
好好和房东商量吧,如果告上你的押金肯定能要回来。只是楼主BB又快出生了,没必要现在折腾。 ...

  往哪告? 不可能找个律师吧,这等鸡毛蒜皮!  只是,觉得不合理,没理由被这么坑了!
leski 发表于 2013-9-18 23:52
押金你肯定能拿回来的。不过,你住了两周就搬,好像也不太好吧。

   嗯, 租客和房东的选择不是都应该是双向的吗? 只要大家都按约定处理,有何不妥呢?!

刚才看到一个帖子里的一句, 租客有overlap的风险,房东也该承担空窗的风险。

现在,问题是,这个老太,太自私了,把自己的该承担的转嫁给别人!

我没拖欠租金,也按约定俗成的规定, 2周通知!
iamwhoami 发表于 2013-9-19 00:11
lz笨啊,上一个房客老太太赶还来不及,lz想想为什么?无非多用点水电嘛
从今往后你天天煲汤,每天洗澡2个 ...

        嗯, 一直是 “乖宝宝”,还真不想这样做!   我之前,租住的,都一年多, 所有之前的房东都成了朋友!

没想这节骨眼,遇上经典!
徐风 发表于 2013-9-19 00:10
向VCAT报告她非法持有你的bonds, 她有给你bonds的收据吗?

    悉尼有吗?! 中文也受理?
时光雕刻中 发表于 2013-9-19 00:09
觉得lz也不是完全在理哈,你一直在说房东的房子诸多不是,当初是有人强迫你搬进去租住的么?
应该不会吧! ...

        这样说吧, 条件和情况是不断变化的, 如果,我的入住,令到房东不满, 房东会委屈自己,让你住到你想走,或者说“到期”?!
         同样想着法子下“逐客令”的, 双方都有选择和被选择的权利, 在不违反约定的前提!
         租,我不没少给, 押金我没拖欠,至于住的时间, 那是大家在没有明文签定的前提下,按情况调整的!
fishsquare54 发表于 2013-9-19 00:18
你要想跟老太太死磕,肯定能拿回来钱,不过要是我,我就帮她找找住客续上就得了,省得麻烦。跟讲理的人怎么 ...

  me 2, 我说帮她上网发帖。  可她说,我老了,想安定,总之,不想变了,不想登报了,你就住满3个月以上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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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假冒中国人工作小组-亚太小分队

发表于 2013-9-19 02: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monteawithic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monteawithic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以人为本”的意思嗎?

发表于 2013-9-19 02: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lin870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lin870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andy3487 发表于 2013-9-19 01:29
LZ啊,不要讽刺大家尊老啊,你想想,人家那是在帮你找台阶,让你心理容易调整一点啊,人家跟老太太又没有 ...

个人觉得LZ既然这么有把握,那就无法试它一试,反正真金不怕火炼。LZ自己也愿意折腾~

发表于 2013-9-19 02: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monteawithic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monteawithic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unrongsz 发表于 2013-9-19 01:29
根据楼主对变态的定义,我觉得楼主是变态

我看到后也想回覆她問我是不是也可以這樣說她...
但怕被責....
分分和钱钱同样难储....

发表于 2013-9-19 02: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icpar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icpar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租客A: 房东,你好,这个房间还可以, 这样吧, 我先住一两周, 如果合适的, 我就长住.

租客B: 房东,你好, 这个房间还可以,我打算住起码两三个月.

LZ, 将心比心, 如果你是房东,你会选哪一个租客. 我相信90%的房东都会选择租客B, 因为起码有两三个月时间不用再找租客.

退一步海阔天空的, 何必那么纠结呢,  好好和老太太商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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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2: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宝贝丫头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宝贝丫头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木有3个月之说那提早2周告诉房东说要搬那是ok的吧,以这个跟老太理论咯,真没说的话只能说老太自己倒霉

发表于 2013-9-19 0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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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0:23
me 2, 我说帮她上网发帖。  可她说,我老了,想安定,总之,不想变了,不想登报了,你就住满3个月以上 ...

你不要bond金走人,不就啥都解决了。

发表于 2013-9-19 02: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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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发表于 2013-9-19 01:24
老人要尊老, 可也不是这样子吧?!

大家都纠着,我LG答应过她什么“3个月半年以上”,可我就不知道, ...

另外,所谓遵守诚信这件事,不知道其他人都是怎么样的。但是个人一向都是如此,所以也和历届房东好聚好散。

还是那句话,就算其他人不守诚信,这不代表LZ就可以因此作为自己不受诚信的借口。

发表于 2013-9-19 02: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shsquare5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shsquare5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个人觉得LZ对老太太有点偏见,看到她一处不好就全盘否定了。
各退一步是最好的方法,只要她还愿意跟你交流,就有的商量。
老太太肯定也是嫌麻烦才硬要你住的,你住她那,她也没什么便宜可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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