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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bulaohu

[澳洲资讯] 出租车司机张伟“绑架“了呕吐的乘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4 19: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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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ulinxiaoxiao 于 2011-4-14 19:06 发表


愚昧的思想,一个人犯了错,为什么要别的人团结起来帮他申冤?这里是澳洲,有法律保护每一个人,不是独裁国家,法律也不是媒体可以左右的

错啦, 在这里, 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 杀了人也好, 有钱的话找个好律师一样可以判误杀, 没钱的话就等坐牢吧~~~你忘了澳洲"unofficial anthem" Waltzing Matilda滴story鸟
不要见了洋人就舔脚丫, 见了同胞就踩到极至~~~不要求你雪中送碳, 可是也不要落井下石啊~~~

[ 本帖最后由 chiny 于 2011-4-14 19: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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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9: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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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成若缺 于 2011-4-14 19:11 发表


那你凭什么说张说的就是假话?先不提这件事的真假,张太太即将临产,张目前因此连工作都没有。难道大家不应该扶持一把?


这还用说嘛,没有明确的证据和伤痕的话警察根本不会起诉你,因为那是浪费警察的预算和人力
以前我和鬼佬打架警察都不管的,说说记下地址就算了,这次既然起诉那说明肯定有严重伤痕了

发表于 2011-4-14 19: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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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太阳高高挂 于 2011-4-14 19:19 发表
只是个人看法:
zhang 不会赢。 这个客人没挂了或者出点什么事已经算万幸了。 如果后面出点事情,zhang 可能是要负责的。

他本来可以拒载,本来可以用适当的方式(比如拖到警察局)解决。但是他没有。

因此:
至少,从客人上他车 ...


出租车拒载是会被投诉的。

发表于 2011-4-14 19: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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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萤火虫2788 于 2011-4-14 19:27 发表


出租车拒载是会被投诉的。


有权利拒载喝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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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9: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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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 这哥们我见过啊,

发表于 2011-4-14 19: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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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体系还是比较健全的,各个方面大多能“综合”考虑,而不是偏向哪个方面。比如会计就有相关的法规规定。通常学习的时候都有职业道德课提到,不过大家不“学”不记罢了。 真出事时才会想起来。


Part 3 Taxi-cab hirings
54 No touting or soliciting for passengers or hirings 46
55 Driver of taxi-cab to accept hiring 46
56 Driver of wheelchair accessible taxi-cab to give preference
to person using wheelchair 47
2001 No 678
Passenger Transport (Taxi-cab Services) Regulation 2001
Contents
Page
Page 5
57 Police officer may direct driver to accept hiring 47
58 Manner in which hiring to be carried out 48
59 Wheelchair to be safely and securely attached to taxi-cab 48
60 Operation of taxi-cab’s air conditioning 49
61 Journey by taxi-cab to pick-up point 49
62 Carriage of luggage and goods 49
63 Driver waiting or instructed to return 50
64 Termination of hiring by hirer 50
65 Termination of hiring by driver 51
66 Additional passengers 51
67 Sharing of taxi-cabs 51
68 Multiple hiring of taxi-cabs 52
69 Operation of meter by taxi-cab driver 52
70 Fares for taxi-cabs 53
Part 4 Conduct of passengers
71 Offensive behaviour or language 55
72 Passenger not to smoke, eat or drink in taxi-cab 55
73 Animals 55
74 Luggage and soiled clothing 55
75 Passengers who are causing nuisance 56
76 Leaving taxi-cab when directed 56
77 Lost property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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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9: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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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太阳高高挂 于 2011-4-14 19:30 发表


有权利拒载喝多的人。

估计是没有经验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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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9: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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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成若缺 于 2011-4-14 19:03 发表


那就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如果是保釣 如果是種族歧視
我會出錢出力

這種事就要看我跟當事人有沒有交情了

发表于 2011-4-14 19: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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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ami 于 2011-4-14 11:34 发表


可以先多找几个律师商量,问这个官司赢面多大,赔款多少,划算的话,让律师去打,赢钱后相互分成。赢面不大的话,那就只好算了,毕竟也努力过了


以前和您观点一样,以为什么都能上法庭。 但是:双输,律师赢了(有薪水),法官与陪审团赢了(有工资,有补助)。

民事案子输了你要负责对方庭审费用低。。。

发表于 2011-4-14 19: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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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太阳高高挂 于 2011-4-14 19:37 发表


以前和您观点一样,以为什么都能上法庭。 但是:双输,律师赢了(有薪水),法官与陪审团赢了(有工资,有补助)。

民事案子输了你要负责对方庭审费用低。。。


所以對方把他先搞成刑事...............

发表于 2011-4-14 19: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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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差不多是最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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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9: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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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太阳高高挂 于 2011-4-14 07:37 PM 发表


以前和您观点一样,以为什么都能上法庭。 但是:双输,律师赢了(有薪水),法官与陪审团赢了(有工资,有补助)。

民事案子输了你要负责对方庭审费用低。。。


我以前有过什么观点?莫民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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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i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i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都是一个"钱"字在作怪, 有钱的话找几个BARRISTER.....反告乘客, POLICE, PRESS......打到HIGH COURT 再APPEAL.....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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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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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那句話
誰都不容易...........
我們升斗小民
網上還可以野蠻一下
平常還是謹言慎行的好......

发表于 2011-4-14 2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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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拒载

发表于 2011-4-14 2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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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帖子,心情沉重。支持搂主。 希望能早日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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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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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理解司机,不喝酒哪有那么多人打车,喝了酒的醉没醉也不是一下就能确认的,警察又不管醉鬼乘出租的矛盾,拉回家靠众多的自己人要钱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可惜运气不好被告了。

非常赞同74楼:我們升斗小民,網上還可以野蠻一下,平常還是謹言慎行的好......

发表于 2011-4-14 20: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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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ulinxiaoxiao 于 2011-4-14 19:25 发表


这还用说嘛,没有明确的证据和伤痕的话警察根本不会起诉你,因为那是浪费警察的预算和人力
以前我和鬼佬打架警察都不管的,说说记下地址就算了,这次既然起诉那说明肯定有严重伤痕了


你,,,和鬼佬打架 你就别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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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ulinxiaoxi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ulinxiaoxi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大成若缺 于 2011-4-14 20:43 发表


你,,,和鬼佬打架 你就别逗了



呵呵,反正在你的心理我还是很了解的

你这样的一般见到鬼佬就躲得远远的,然后在心里痛骂他们没教养,是蛮夷

然后在网上说还是中华民族文化源远流长,没有缺点,不容批评

你这样的我见过很多很多,当着华人的面骂鬼佬骂得厉害,见到真的鬼佬就害怕的不得了

很可笑

发表于 2011-4-14 21: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o8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o8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怎么也想不通,为啥定罪为绑架?

绑架的2个基本要素:违背受害者的意愿,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那个人自己喝醉了,根本不知道LZ拉他去哪里,这本身并不违反他自己的意愿。
Water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1-4-14 21: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roo81 于 2011-4-14 21:04 发表
怎么也想不通,为啥定罪为绑架?

绑架的2个基本要素:违背受害者的意愿,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那个人自己喝醉了,根本不知道LZ拉他去哪里,这本身并不违反他自己的意愿。

赞成。没罪就根本不应该认罪。
专攻电子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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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1: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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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o81 于 2011-4-14 21:04 发表
怎么也想不通,为啥定罪为绑架?

绑架的2个基本要素:违背受害者的意愿,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那个人自己喝醉了,根本不知道LZ拉他去哪里,这本身并不违反他自己的意愿。


看“心情”那边的帖子,他自己认的。还有父母,妻子出来帮讲道理。

发表于 2011-4-14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守望者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守望者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roo81 于 2011-4-14 21:04 发表
怎么也想不通,为啥定罪为绑架?

绑架的2个基本要素:违背受害者的意愿,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那个人自己喝醉了,根本不知道LZ拉他去哪里,这本身并不违反他自己的意愿。



遇到这样的乘客确实很让人抓狂,很同情楼主。但是,Roo81的这个说法还是不太能站得住脚的。

首先,那个醉汉自己绝对不会愿意去楼主的家,他上车是让楼主送他回家的。这个当然违反了他的意愿。
而且很显然,该醉汉不付钱是无法离开楼主家的,在这个阶段他很明显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至于醉汉是不是还挨打了,还得看警方的证据。
现在最有用的办法是论坛上的律师们能不能帮楼主想出较好的辩护理由来。

发表于 2011-4-14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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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时应该赶紧开到警察局……但是现在说什么也晚了

发表于 2011-4-14 2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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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殴打的证据没有?如果你lp是孕妇,父母上了年纪,开庭被认为是暴力殴打一个大男人的几率不会高

发表于 2011-4-14 21: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celan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celan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碰到这种人也够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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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1: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luc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luc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刑事案件都会免费指派一个律师给被告的吧

发表于 2011-4-14 21: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sswor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sswor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把住 Lane Cove  的带到 Macquarie Fields 去,会把客人吓死的,以为被劫持,有些人是一辈子都不会去 Macquarie Fields 那种地方的, 下次记得带到 kirribilli 就没事

[ 本帖最后由 password 于 2011-4-14 2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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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1:57 |显示全部楼层

开去警察局,如果警察不管的话,大家都把车卖了,都去座霸王"的士",天下不就大乱了。

此文章由 红枣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红枣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开去警察局,如果警察不管的话,大家都把车卖了,都去座霸王"的士",天下不就大乱了

发表于 2011-4-14 22:0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password 88# 帖子

此文章由 高密公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高密公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说到点上了,这俩地方是挺远的:o
如果司机当时哪怕把他推出车外开走了之,以后都可以解释为自我权益保护。带回那么远的家里,官司上很难说通。
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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