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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sisicat

郁闷啊!无中生有收到法院传票——三项刑事指控!!!新进展:这个流氓警察还没完没了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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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el 发表于 2014-4-1 13:42
恭喜恭喜!一场莫名其妙的闹剧总算结束了!

是的,我就是这么个心情!多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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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22: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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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后的第一个板凳。

说什么好呢,感觉怪怪的。遇到这种"渣"警察出来无奈还有什么?

但还是祝贺楼主的胜利。的确需要您这样的勇气不去像那些暗势力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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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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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jz 发表于 2014-4-1 21:01
vic和NSW不一样,Barrister也叫Counsel是专门出庭的,Solicitior或称Lawyer是不可以出庭的 ...

建议查查英文字典看看这几个词的区别。
solicitor是绝对可以出庭的。

发表于 2014-4-1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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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表示支持。。。

发表于 2014-4-1 23: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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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 发表于 2014-4-1 22:21
严肃的问一下,虽然赢了,除了法律支出部分应该赔,其它有无赔偿?你警察的无能失职导致我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

如果较真,也许真的能有些赔偿,每个案子不一样吧。但也会产生新的花费,承担新的压力,个人权衡吧。

发表于 2014-4-1 23: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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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楼主鼓掌 正义必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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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23: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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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小时!!

发表于 2014-4-1 23: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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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4-4-2 06: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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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遇到垃圾人和草包警察、就折腾这么多麻烦出来。

那个事主应该被法官批评教育!如果几乎零成本地诬告他人,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发表于 2014-4-2 06: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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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可恶。建议楼主向议员或报社反映投诉,因为以后一定还有受害者

发表于 2014-4-2 0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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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白白被恶狗阿3咬一口了?这不算诬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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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7: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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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

发表于 2014-4-2 08: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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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icat 发表于 2014-4-2 00:10
如果较真,也许真的能有些赔偿,每个案子不一样吧。但也会产生新的花费,承担新的压力,个人权衡吧。 ...

结果和之前接受警察调节差别不大,你也花了钱,
如果对方不能弥补你这些钱,结果都一样的话,我会考虑接手调解

因为你那个律师才是大赢家

发表于 2014-4-2 08: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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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chuan 发表于 2014-4-1 23:05
建议查查英文字典看看这几个词的区别。
solicitor是绝对可以出庭的。

Solicitor是事务律师,barrister是大律师,在英法律体系中有区别,食物律师不上庭,接洽客户,大律师需要事务律师介绍生意。不过澳洲好多州都已经取消了这种区别。事务律师和大律师之间的界限也不如以前那么泾渭分明了。
我爱你们~

发表于 2014-4-2 08: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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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结果

发表于 2014-4-2 08: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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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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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8: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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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icat 发表于 2014-4-1 22:23
详情来了,有些片段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本来准备坐很久的,但在我们之前只有一个Case,是夫妻俩把 ...

首先恭喜lz,我觉得lz还可以补充一点关于胜利的要素是-你的attorney,他的名声也对法官和原告、警察有心理震慑。
不管怎样,正义得到伸张,名誉得到保护,这是最好的结果了;经济上的损失可以忽略不计。

发表于 2014-4-2 08: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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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icat 发表于 2014-4-1 22:23
详情来了,有些片段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本来准备坐很久的,但在我们之前只有一个Case,是夫妻俩把 ...

先白条,明天补分

发表于 2014-4-2 08: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dsw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dsw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LZ,闹剧总算结束,虽然破财,但是出了一口恶气,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发表于 2014-4-2 08: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喜欢苹果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喜欢苹果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容易,恭喜楼主!

发表于 2014-4-2 08: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siewol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siewol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祝贺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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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8: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蜜蜜蜂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蜜蜜蜂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lz

发表于 2014-4-2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nnylu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nnylu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楼主,钱是小事,破财挡灾,伸张正义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发表于 2014-4-2 08: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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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 发表于 2014-4-2 07:19
在路上遇到垃圾人和草包警察、就折腾这么多麻烦出来。

那个事主应该被法官批评教育!如果几乎零成本地诬告 ...

太太太可恶了,不能便宜了他们!

发表于 2014-4-2 08: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fe2.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fe2.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为何不反诉?

鬼佬的虚伪在那警察身上表露无遗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4-4-2 09: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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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家❤ 发表于 2014-4-2 08:58
太太太可恶了,不能便宜了他们!

遗憾的是,世上往往是兴风作浪者"得便宜",不会受到直接惩罚。

当然,长远来讲,他们必定受到命运的惩罚。
自由的灵魂,懂得自由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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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9: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35946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35946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觉上,楼主赢的是“刑事诉讼”案件,对于“还原真相”无法证实,法官也不好直接说警察和对方撒谎,只是没有证据可以指控楼主,楼主赢了这,保险那边是不是还照样要赔偿?
ANYWAY,没有污点是最好的结局!

车上的旧伤多,容易讹人也容易被人讹啊!!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4-4-2 09: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oodywu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oodywu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 如果是我也会坚持到底。。。
我也经历个类似的事件,,, 有天莫名其妙有两个警察找上门来,
说有人报警说我的车子撞了别人的车,还直接开走了。。。
然后找到我的车牌来取证,,,, 我完全没有任何印象我撞过别人的车???
后来警察反复的提示日期时间地点,才想起一个月前有次在City停车要走的时候, 前面一辆车离得太近,我倒了好几次才出来,中间还下来看了次到底离前面有多远。。。。
就这边上的韩国人就告诉前面的韩国车主我的车牌, 韩国车主报警说我撞了它的车, 后面擦伤什么的。。。 还直接开走。。。。

警察仔细按照条例一项一项的问了我, 我心里没鬼直接照实回答。。。 又看了我的车前方,连个划痕也没有。
警察问结束后直接安慰我说“ 我们也没办法, 也就来取个证, 我也不认为有啥事, 整个是浪费我们时间”

我也气死了, 感觉有些人就是讹诈, 反正没成本, 能捞一笔就一笔。
幸亏那两警察正常, 当时如果要上法庭的话, 我也一定奉陪到底的
不是在旅行, 就是在Plan 旅行中。。。

发表于 2014-4-2 09: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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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064 发表于 2014-4-2 09:04
结果和之前接受警察调节差别不大,你也花了钱,
如果对方不能弥补你这些钱,结果都一样的话,我会考虑接 ...

区别在于接受调解需要你认罪,而且是书面认罪。虽然也不会有犯罪记录,但书面上留下了一个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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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ying.kong + 1 最后一分,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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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9: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ingbo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ingbo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惜真正的坏人那个X哥没有得到惩罚,不过多行不义必自毙,他总会得到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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