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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rita1926

[其他信息] 求助,分租房客损坏地板,我该不该扣他bond?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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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4: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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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还是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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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4: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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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shroomwest 于 2010-1-10 14:28 发表


请看截图

有个问题,蘑菇是咋知道出租贴帖子是楼主发的呢?

发表于 2010-1-10 14: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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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shroomwest 于 2010-1-10 12:42 发表


这位同学发言很积极,但能不能先想想再说?  从你在本贴的发言,感觉你要么没有是非观,要么你缺乏判断力。

另请关注本贴的同学请看看下面的连接:

http://www.oursteps.com.au/bbs/viewthread.php?tid=19 ...

这个联系方式和由客厅租客在本帖某处提供的链结方式一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想想又吓一跳

[ 本帖最后由 OneLeaf 于 2010-1-10 16:39 编辑 ]
.

发表于 2010-1-10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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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ychoice 于 2010-1-10 14:29 发表
你不会是客厅男的主马甲吧?这样做很不道德

蘑菇西不是马甲。充其量算是个心思很细的旁观者。

发表于 2010-1-10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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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向他道歉,不过还是把那个帖子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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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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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客厅男不至于公布信息
但是把楼主夫妇肉出来也太不好了
人家也有隐私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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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4: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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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客厅男没赢
赢的是楼主夫妇

发表于 2010-1-10 15: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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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本来就是在赢了之余,在找网友消遣来的,

说句难听的,就看来耍猴来的,看到客厅男出来,还不走那不是傻么,

发表于 2010-1-10 15: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乘物以游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乘物以游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此回帖已改。  楼还是要占地~~

[ 本帖最后由 乘物以游心 于 2010-1-10 14:53 编辑 ]

发表于 2010-1-10 15: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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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很有福摩斯精神。

发表于 2010-1-10 15: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ear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ear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比较明确的是:
1、不管是否损坏地板,不管谁损坏的地板,但最后中介没有因地板扣Bond。
2、此事警察来了。
3、上法厅后,结果是客厅男赢。

其他很多细节旁观者很难判断,所以不用太关注

那么LZ发此求助贴有必要吗? LZ发贴之后如果没有客厅男做为故事的另一方来说明,我们这些旁观者会有全面的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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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5: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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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乘物以游心 于 2010-1-10 15:21 发表


发哥,我求你了,别添乱了,把你在广告贴中的跟贴删了吧。不管对错,人家还是要面临经济问题的,要出租房挣钱的。
那是新买的房子(三房),本贴讨论的是(两房)。
退掉两房后,再出租新买的三房。不明白吗?

只是让大家多了解一点信息,但这信息并不能做为本贴双方的论据。

[ 本帖最后由 mushroomwest 于 2010-1-10 16:06 编辑 ]

发表于 2010-1-10 15: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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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

既然是楼主新买的房子,那打广告也是再正常不过了,有什么可非议的?
楼主在发帖很早的时候,我就觉得楼主有问题,现在也没觉得楼主人品多好,
但是咱不能因为这样不让别人出租房子吧?!

两边的贴都改了。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0-1-10 15: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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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蘑菇西,你引用我的回帖中的那句,我可没法改,你改吧!

发表于 2010-1-10 16: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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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我花了4个小时,终于把这个帖子给看完了,有点越看越晕的感觉(monkey1)

发表于 2010-1-10 16: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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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西是好同志,看帖认真!  没分了,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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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6: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客厅男来了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客厅男来了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OneLeaf 于 2010-1-10 14:37 发表

这个联系方式和XXXX是一样的,第二个链结由客厅租客在本帖某处提供,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想想又吓一跳


又知道了一个他们的马甲。这个也编辑一下吧。JP男曾经一周工作七天,后来周末两天的兼职没做了,估计经济压力陡然增大,贷款都未必能还上。

他们有经济压力我是完全理解的。但是这种压力和与目前能力完全不符的欲望彻底扭曲了他们的心态。由人成魔,有时只是一步之遥。

希望大家都能从这件事有所启发吧。

那些说我用马甲围攻你们的可笑之人们,风物长宜放眼量。从我开始在这个论坛发帖起,到以后,我都用并且一直会用这个id的。后会有期!

[ 本帖最后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10 16:32 编辑 ]

发表于 2010-1-10 16: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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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楼主夫妇很奇怪,把以前的房客都不带走,买了新房重招房客,好像还在同一个区,按理说以他们拮据的生活状况不该如此。现在这个时间学生也没返校,按理说应该是非常难找人

[ 本帖最后由 kawara 于 2010-1-10 16:44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 收起 理由
leobaby + 1 勇气可嘉,别嫌分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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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6: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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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K还在这里混啊?

发表于 2010-1-10 16: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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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10 15:29 发表

那些说我用马甲围攻你们的可笑之人们,风物长宜放眼量。从我开始在这个论坛发帖起,到以后,我都用并且一直会用这个id的。后会有期!



客厅男都这么说了,咱还要怀疑他,是否有点不厚道?

但是有几个ID的确怎么看都像你的马甲,不会是楼主派来害你的吧?  哈哈!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0-1-10 16:5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0# 的帖子

此文章由 vero2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ero2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 installed updated firmware of my router, the speed increased more than twice and no drop out issue so far, so maybe you should go the the support website of your router.... update the firm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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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6: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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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obaby 于 2010-1-10 15:52 发表
老K还在这里混啊?


老K刚才见美女去了,现在刚回来,风尘仆仆,马不停蹄上来看看,还惦记同志们呢。  多好同志啊!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0-1-10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e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e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10 16:29 发表


又知道了一个他们的马甲。这个也编辑一下吧。JP男曾经一周工作七天,后来周末两天的兼职没做了,估计经济压力陡然增大,贷款都未必能还上。

他们有经济压力我是完全理解的。但是这种压力和与目前能力完全不符 ...


客厅男,不要再谴责楼主,伸张‘正义’了。“正义”只是一种参照的标准,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当一个人或一群人总以正义的化身自居的时候,这个世界也就危险了。
如果你能理解并宽恕楼主,你会拥有所谓人与人关系中的power,会获得更多人的同情与支持。

发表于 2010-1-10 17: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宋思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宋思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恩,有道理,不过楼下会驳斥你这种谬论的。
我等会儿再来看。
5分钟够了。

发表于 2010-1-10 17: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中间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中间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awara 于 2010-1-10 16:42 发表
这个楼主夫妇很奇怪,把以前的房客都不带走,买了新房重招房客,好像还在同一个区,按理说以他们拮据的生活状况不该如此。现在这个时间学生也没返校,按理说应该是非常难找人


想法很有道理啊,为什么不将就原来的房客呢?现在正是淡季啊。

发表于 2010-1-10 17: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oba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oba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乘物以游心 于 2010-1-10 16:55 发表


老K刚才见美女去了,现在刚回来,风尘仆仆,马不停蹄上来看看,还惦记同志们呢。  多好同志啊!

给公主送扑克去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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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7: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蓝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蓝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owner 于 2010-1-10 14:55 发表
我觉得客厅男没赢
赢的是楼主夫妇


又看了一遍,我也觉着貌似LZ赢了. LZ没有任何损失。到是客厅男被弄得一跳一跳,还不得不跑去上诉才拿回b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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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7: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ne2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ne2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睡醒了继续看更新(paopaobing(41))
蘑菇怎么这么快就改掉了 都没看到(paopaobing(58))

发表于 2010-1-10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乘物以游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乘物以游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eobaby 于 2010-1-10 16:19 发表

给公主送扑克去了是吧?


系的。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0-1-10 17: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OAT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OAT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这精力,不如努力工作赚钱。总的看来,房东为赚钱,不考虑别人搬家的辛苦确实不对。省钱的方法不够厚道。无论是房东房客,做人做事都要厚道,公道自在人心。此帖可以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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