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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kaiziluo

我想认识华人道上的朋友(说的是气话),希望能提供有用的信息(胜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5 22: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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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过了一个半月终于和我们联系了,态度不是很好,她说她听到的是两个不同的故事,非常的复杂,但是有于没有摄象头,所以无法下结论,建议我们先付钱给ALEX,而且警察局也不会再调查这个事情了。如果我们要继续下去就自己请律师,看样子天是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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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23: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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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个p啊,这种鸟人,不用理他的。

发表于 2007-10-15 23: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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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欺软怕硬的

发表于 2007-10-15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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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
不好说

发表于 2007-10-16 06: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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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iziluo 于 2007-10-15 22:49 发表
警察过了一个半月终于和我们联系了,态度不是很好,她说她听到的是两个不同的故事,非常的复杂,但是有于没有摄象头,所以无法下结论,建议我们先付钱给ALEX,而且警察局也不会再调查这个事情了。如果我们要继续下 ...


真无耻这些人。lz千万不要付钱给这样的人。如果到警察那里你就说已经给钱了,付的cash,他没有给收据。就说,那个老头说要这次付了搬家的钱,那个车钱他下次赔给你。他本来也这样说了类似的话。

发表于 2007-10-16 08: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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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此标题改为:
澳洲警察逼我找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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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09: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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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标题不错,没有枪炮,就造弹弓梭镖,一敲铜锣,四面八方拿着红缨枪上阵

发表于 2007-10-16 13: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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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给钱。

[ 本帖最后由 fanjin1976 于 2007-10-17 23:10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16 13: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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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关心,无论如何,这个事情既然来了就得面对,今天我又去了警察局,耐心再解释了一遍,警察表示倾向于相信我,但是目前没有其他办法,她给我一个城市投诉机构的电话 叫做small claims court 电话号码是1800133055,虽然希望这个东东有用,但是尽人事听天命吧.希望大家都平安.有点想念家乡了,呵呵,村干部虽然不是好鸟好歹说说好话还办事,这边就是横竖不行:)

[ 本帖最后由 kaiziluo 于 2007-10-16 13:55 编辑 ]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新闻达人 三奖

发表于 2007-10-16 14: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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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教训就是手机一定要带相机功能,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拍照作为证据。

发表于 2007-10-17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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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花城免税店真的很关心,不晓得他们做的干净否 : ),起步价国内老乡有没有折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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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22: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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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气愤了,一定要好好的教训所有的纸老虎!

发表于 2007-10-17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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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LZ!华人在海外给人的印象好像是老实可欺。得纠正一下这种误解:老实不等于可欺。
道上的朋友你就不要接触了,豆腐盘成肉价钱,而且可能收拾不了局面。这不是在长沙,自己的地盘咂弄都不怕!拉拉条子的关系呗!同时整它一两个证据在手里,打官司用。
潜水运动有利身心健康!
实在憋不住了就冒个泡!

发表于 2007-10-17 22: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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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大哥请现身,足迹的同志们需要你!

发表于 2007-10-17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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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舅阿舅

发表于 2007-10-17 23: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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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iziluo 于 2007-10-17 21:05 发表
我对花城免税店真的很关心,不晓得他们做的干净否 : ),起步价国内老乡有没有折扣 : )


删了,内容违规.
请私下沟通
------------休

[ 本帖最后由 休 于 2007-10-17 23: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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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10-17 2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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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在论坛发布道上的联络信息,谢谢合作.

发表于 2007-10-17 23: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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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盖地虎

发表于 2007-10-18 00: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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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nli0114 于 2007-10-11 14:42 发表
我怎么看完了故事之后,觉得好像楼主隐瞒了一部分,为什么那个人的儿子去扎你车胎???
他和他老子吵架,应该不会动怒到你吧。
呵呵,LZ别生气,我只是好奇而已。


这个可以这样理解,儿了生气,人有时生气时就想发泄一下,扎楼主的轮胎呢可以把矛盾引到楼主和他爹的身上,楼主势必跟他或他爹理论,他也可以借机看热闹出气。


还有,楼主不妨放宽心,不要生气,也不要再费那么多心机,劳力伤神哪,下次这厮再来时,就义正严辞的告诉他,先赔轮胎钱,再付运费,否则滚蛋,来一次骂一次,即然警察都懒得管,我们也随他去吧,反正还有运费可以抵消,我想他也不致于会上法庭,他也不会出律师费,即使有管部门来管,就把事情的原委经过告诉他们 ,相信都不会再管。 关健楼主不要为此事生气,这样就不值了,我们损失的不仅仅是钱了,还有精神损失呢,所以,现在开始放宽心,把这件事儿给忘了,那人渣不来就不管他,来了就骂他一次,就当是发泄一下情绪,骂完就忘 了,千万别因为这影响心情

发表于 2007-10-18 09: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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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fairtrading之类的地方告,我看得都生气

发表于 2007-10-18 10: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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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ngna 于 2007-10-13 00:33 发表
第二件事情是我们刚退了房,在退房前我们就找专业的清洁公司把地毯洗了一遍,然后把清洁的收据一起交给了agency.因为根据agency说的,只要我们保持reasonable clean应该没问题,而且我们还提前一个星期把房退了,而且那一周的房租我们也准备照付,但是出忽我们意料的是房东说她对我们的清洁不满意,说所有地方都要重新做,否则的话她就要找专业的清洁公司专门来做,要我们付钱.其实在我们般进去之前这个房子就不是很干净,我们都有书面报告在手.最荒唐可笑的是她居然说我们用了garage,真好笑,我付了房租当然有权使用garage.我租了她2年半的房,从来没拖欠过房租,没有损坏一点东西,她居然还说她的墙在我们租进来之前全重新刷过,现在上面污渍、意思是要我们赔,这其实是正常磨损,更何况在我们住进来之前就已经有污渍了,她全在说谎.她在她的list
上写了很多很让我气愤的言语!说我们根本就没做清洁.....她所说的话足以可以让我起诉她.于是我跟agency打电话说,我不会妥协的,我宁愿到法院去解决.而且我还写了一封书面的信给agency,是这样写的:我已经和消费者协会咨询了这件事.而且还和我的一个律师朋友讨论了关于她对我们污蔑性的言语.我保持起诉的权利.我会在等另一个星期直到结果.结果很快就出来了:agency跟我们打电话说退我们全部BOND金,而且不用付剩下5天的房租,其实我对那5天房租倒无所谓!
这个agency是RAY WHITE.



这第二件事和agent没有关系吧?

沉默是金,说话是银,抱怨是粪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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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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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cky0105 于 2007-10-18 00:58 发表


下次这厮再来时,就义正严辞的告诉他,先赔轮胎钱,再付运费,否则滚蛋,来一次骂一次,即然警察都懒得管,我们也随他去吧,反正还有运费可以抵消,


vicky的主意不错,有理有利有节。

沉默是金,说话是银,抱怨是粪土!

发表于 2007-10-18 1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zzypigg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zzypigg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e have to be tough and aggressive sometimes!!!

发表于 2007-10-18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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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恶了,感觉澳洲人的整体素质真得很低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个感觉?
遇上这样不讲理的人,烦都烦死了,还要整天跟他斗,哎,无语了

发表于 2007-10-18 1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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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 ~~ 看的我都生氣!!

我覺得不如聯絡記者,像是 Today Tonight 之類的節目.讓她們來幫你主持公道.

警察一看到記者來了馬上就乖乖做事了

(搬家當時鄰居都不在嗎?沒有人可以幫你做證什麼的)

发表于 2007-10-18 16: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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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帖子,感觉很生气!但还是要劝楼主千万不要因为这种事情影响心情!保持良好的心情和身体,打造强势的个性,与那个老头“斗”。但千万不要冲动做任何不利于自己的事情!有句俗语:“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话不一定对,可是面对小人,一定注意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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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2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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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付钱。先解决轮胎。

发表于 2007-10-19 17: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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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鸟人啊,气死我了。lz不要为这件事太烦心了。看来搬家还是像我们这样好:自己租车,叫几个哥们就解决了

发表于 2007-10-19 19: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izilu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izilu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首先,感谢大家的支持,我真的很感动有这么多人在关注。

现在,我们找了社区的法律援助中心,也给消协打了电话。消协的建议是,他们应该得的钱还是要给,因为搬运费和轮胎补偿费是两码事,所以还是要付他们实际工作的钱,免得将来上法庭会被动,至于他们勒索的部分,就不必理他们,相信法官不会太偏。所以我们在昨天已经把他们的搬运费寄出了。关于打官司,因为这是民事纠纷,而且数目不大,是不用请律师的,花30块上地方CIVIL COURT填张表就OK,所以无论是我们告他还是他敲诈我们,都很容易,为避免有理变无理,我们只好先妥协。

另外,我们感觉社区的法律援助中心还是有点作用,他们和警察联系上了,提出疑点,结果昨天晚上那警察居然破天荒用好口气同我们联系了,并说要来给我们的轮胎照相,这件事将来的发展如何,我们也无法预测,我们不会放弃,翘首以待吧。

说真的,这件事情里,ALXE和他儿子固然是元凶,但是警察的极端不作为更是促成他们的嚣张的主要原因,对此,我们真是无可奈何呀。

不过,因为这件事的发生,我们也从中吸取了不少教训,等这件事告一段落之后,我会整理出来,希望能与大家共同讨论,因为我们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地方,那么合理合法的捍卫我们的权益是必要必须的。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07-10-19 19: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ffbffbf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ffbffbf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分享, 继续关注lz的事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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