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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澳洲资讯] 林家血案审讯第十一天:法庭被告知谢连斌施压想尽快接手报纸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28 0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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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tiger 发表于 2014-5-28 08:58
首先,请把所谓报导出处告诉大家。其次,请不要混淆视听、故意歪曲表达。即便是你说的抚养权给了女孩子的 ...

如果是我误導了你,那我可以向你道歉。
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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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09: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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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q888 于 2014-5-28 09:12 编辑
LEOZHU 发表于 2014-5-28 09:03
所以這有一個時間先后的問題,如果先取得撫養權,再去談遺產還差不多。問題是撫養權未判之前去爭遺產的話 ...


他有把握取得抚养权,当然实际是林姝取得抚养权,事先作一些淮备也符合常理,当然未判先夺也是不可以的。
林父错在搞不清状况,还要上法庭,那就可悲了。

发表于 2014-5-28 09: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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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发表于 2014-5-28 09:10
他有把握取得抚养权,当然实际是林姝取得抚养权,事先作一些淮备也符合常理,当然未判先夺也是不可以的。 ...

什麼叫事先准備?如果沒有撫養權,謝某根本沒有任何資格參與生意談判。人家與別人談生意,謝某不請自來,是很無耻的。有你什麼事啊?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5-28 09: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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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5-28 09:18
什麼叫事先准備?如果沒有撫養權,謝某根本沒有任何資格參與生意談判。人家與別人談生意,謝某不請自來, ...

如果是孙女让姑姑姑父去关心呢?当然只是假设。
林父也应明白有输抚养权官司可能啊,不应做亊太绝,太强势。

发表于 2014-5-28 1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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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发表于 2014-5-28 09:25
如果是孙女让姑姑姑父去关心呢?当然只是假设。
林父也应明白有输抚养权官司可能啊,不应做亊太绝,太强 ...

孫女當時未滿十八,法律上沒有資格,法律與人情要分清楚。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5-28 1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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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5-28 10:08
孫女當時未滿十八,法律上沒有資格,法律與人情要分清楚。

这一家人就是太讲法律了,所以走到如此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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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10: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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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发表于 2014-5-28 10:16
这一家人就是太讲法律了,所以走到如此境地。

話不能這么說,正是因為人情解決不了,有爭議,意見不同才走法律途徑嘛。如果謝某很有人情,在這種慘劇之後,沒有爭遺財的想法,林老爺子也無需斥諸法律了。責怪林老不讓步,你怎麼不責怪謝某不識趣?那是你的財產嗎?爭個屁啊?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5-28 1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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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5-28 10:31
話不能這么說,正是因為人情解決不了,有爭議,意見不同才走法律途徑嘛。如果謝某很有人情,在這種慘劇之 ...

两个人都有问题才会争的。

发表于 2014-5-28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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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4-5-27 23:14


请看看315楼

看了,还看到视频旁边另一个视频,参加林家葬礼的,可能是小孩子们的同学吧,他们看起来那么困惑那么悲伤,对比起来还是觉得林女的表情不寻常。尤其看了视频后,没觉得林家有重男轻女的迹象啊

发表于 2014-5-28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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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4-5-27 16:09
看过这个视频,我觉得即使父母不是最疼爱自己,也出不来这种表情!毫无悲伤可言。我想即使是邻居遭遇这样 ...

每家的家长都或多或少有点偏心吧,有心在就一定有偏在,没心在就不会有偏在。可是什么孩子反应就完全不同。我家妈妈有一点偏我,奶奶非常偏哥哥,我从来没有因此嫉恨奶奶和哥哥,可哥哥小时候真的非常嫉恨妈妈和我,大了就好多了

发表于 2014-5-28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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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发表于 2014-5-28 10:33
两个人都有问题才会争的。

對啊,就是因為雙方都不讓,才能就法律上去討論,誰有資格的問題。謝某根本沒有資格,爭個屁啊?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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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1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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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5-28 10:08
孫女當時未滿十八,法律上沒有資格,法律與人情要分清楚。

我知道离婚的孩子抚养事宜,十二岁的孩子就有权挑选跟谁住。
十六岁应该有权挑选监护人,十八岁就可以自立门户了。

发表于 2014-5-28 13: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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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

发表于 2014-5-28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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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楼能说明什么呢?除了诡异,还是诡异。无论是谁犯案,都是地狱来的魔鬼。愿上帝惩罚它(这种残忍度,不能归到人类里面)!

发表于 2014-5-28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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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ke 发表于 2014-5-28 11:58
我知道离婚的孩子抚养事宜,十二岁的孩子就有权挑选跟谁住。
十六岁应该有权挑选监护人,十八岁就可以自 ...

你误会了。我说林孙女不满十八岁,是没有资格决定财产继承权,而不是没有资格挑选被抚养权,这是两个不同的资格。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5-28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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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ceress 发表于 2014-5-26 16:00
这么说谢连斌真是热心肠,不管不顾非要帮助人不可。

所以这构成动机也正常。不管法律认定怎样,这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权利人不让你参与介入,你有什么权利干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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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21: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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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发表于 2014-5-27 22:54
你错了!对薄公堂正是林老爷的錯,而不是谢错。法官及林家女儿都站谢一边己是最硬的見证! ...

林老爷是受害者,他错在哪里?

发表于 2014-5-28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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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发表于 2014-5-28 21:28
林老爷是受害者,他错在哪里?

林父打抚养权官司就是错受了,明知会失败还要打,输了就是因为错了。不错就不会输了。

发表于 2014-5-29 22: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ower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ower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抚养权的官司沒有所謂对錯,只有哪方更適合奌,你說話不用這庅偏激,林老明明是受害人,再錯有殺人兇手錯嗎?

发表于 2014-5-29 23: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ne_s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ne_s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辛苦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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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5-30 05: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毛巴马主席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毛巴马主席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据美国媒体5月28日报道,2013年发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华裔灭门惨案5月28日重新开庭审判,涉嫌杀害表嫂及其四个小孩的26岁凶犯陈闽东出庭受审,死者李巧珍的母亲和婆婆一同出庭,她们在见到凶犯后情绪失控,一度崩溃。


  2013年10月26日,纽约布鲁克林区日落公园的一间公寓内,37岁的华裔女子李巧珍和她的4个小孩(分别为1岁半到9岁大)被发现死在家中,5人都是被厨房的切肉刀砍杀,所有被害人脖子上都有刀伤。


  警方随后指控李巧珍丈夫的表弟——陈闽东杀害了这5人。据媒体此前的报道,陈闽东2004年偷渡来美国,曾在纽约和芝加哥住过,时断时续地打工,生活得很不如意。加上几月前又输掉了移民官司,身份合法化无望,因此心理崩溃。10月份回到纽约住进表嫂家中后不久,便发生了这起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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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05: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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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透露的信息,陈闽东在被捕后也没有表现出悔意,当被问到作案动机时还回答称:“他们什么都有,而我什么都没有。他们过的很好,我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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