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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rita1926

[其他信息] 求助,分租房客损坏地板,我该不该扣他bond?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8 13: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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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点,,客厅男和 dadahi   不是一人,,,

对不起我(paopaobing(77)) (paopaobing(77)) (paopaobing(77)) (paopaobing(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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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3: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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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ahl是什么人啊,这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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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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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还没有习惯漠视,或许几年后就习惯了....

发表于 2010-1-8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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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dahl 于 2010-1-8 11:08 发表 如果不是法庭的order,这个故事的结局又是自私房东拿了带血的bond金,消失在茫茫夜色当中······


这家伙还挺有才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8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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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arry.wang1 于 2010-1-8 13:45 发表
我没仔细看清楚,但想知道,你是赢了钱拿回来了,还是没赢?


跟你一样,赢了拉
也跟你一样,不单是为了点小钱,还为了争口气吧

发表于 2010-1-8 14: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df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df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遇见这种见人就想咬一个口的人,你也只能怪自己遇人不淑了

原帖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8 13:51 发表
赢了,但是是在法庭限期他们还钱的deadline之后的6天。

从金钱的角度,他们没任何损失,还有利息收。从我的角度,损失了起诉费,拿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所以庭长说,you won, but just mor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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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4: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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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8 13:45 发表


我一直都很清楚。如果在你回复他的帖子中没有对我赤裸裸却毫无依据的指责,我绝不会涉入你们的争论。但既然你这样做了,我也只能站出来,像对JP女一样。

至于dadahl,他给我戴的高帽也确实太言过其实,所以我 ...



cow是靠的意思,一句不太好听的口头禅

发表于 2010-1-8 14:0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5# 的帖子

此文章由 barry.wang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rry.wang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该争气的时候一定要争的。
那都赢了还有这么多的讨论呀?
小钱也是钱,不能进入坏人的口袋,是不是。

发表于 2010-1-8 14: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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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sjrr 于 2010-1-8 14:03 发表



cow是靠的意思,一句不太好听的口头禅


谢谢告知

我知道她在玩谐音的游戏。只是想告诉她,在喊出口的时候,听到的人也会对她这个人产生新的认识。

发表于 2010-1-8 14: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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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向前看,早日找到工作是王道,以后就不用去当二房客。。。。。。

原帖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8 14:09 发表


谢谢告知

我知道她在玩谐音的游戏。只是想告诉她,在喊出口的时候,听到的人也会对她这个人产生新的认识。

发表于 2010-1-8 14: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rry.wang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rry.wang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二房东人影都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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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houjod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oujod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贴现在变成大热了....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8 14: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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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arry.wang1 于 2010-1-8 14:16 发表
这个二房东人影都不见了。


二房东就不用上来了吧,
官司输了钱也掏了,还上来被口水淹死不成?

发表于 2010-1-8 14: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rry.wang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rry.wang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是什么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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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0-1-8 14: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dah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dah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维护权益的成本其实常常大于维护的标的,为什么佩服客厅男,就是因为在这种事情的取舍上啊,我常常跟很多人一样选择最低付出的方式,舍小取大,通常不会去抗争到底,这样往往助长了小部分人侥幸心理,因为他们的违规成本几乎为0。看上去维权得到了自己的本来物属,可是却要耗费极大的精力,还要忍受愤怒的煎熬。大家来到澳洲这个陌生的土地上,为的是更好的生活品质和更好的心灵生态,所以理解客厅男为什么会如此执着去捍卫自己的权益,这可能是一个移民信仰,信仰公正。否则,我们为什么来到这里?由此可以想象此事对于当事人客厅男的影响。可这是我们旁观者最容易忽视的。所谓事不关己,只能高高挂起当作一部演义,好像非现实了。
    所以特反感一些人的对这种行为方式的漠视甚至是调侃,对,你可能已经都到你想要的全部,但是每个人的价值体系不一样,不要以为自己很高明,可以随便看淡别人的纠结。
    相信大家都怀有好的开始,只是境遇改变人,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简朴的中华道理,共勉之

发表于 2010-1-8 14: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茉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茉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强贴留名

没什么好说的
雾里看花
看不懂

不过为了你们这147刀
纳税人不知道花了多少
能不能拍着胸脯给个实话
到底是谁干的
我们才知道该不该高歌一曲邪不压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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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sswor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sswor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小茉莉 于 2010-1-8 14:31 发表
强贴留名

没什么好说的
雾里看花
看不懂

不过为了你们这147刀
纳税人不知道花了多少
能不能拍着胸脯给个实话
到底是谁干的
我们才知道该不该高歌一曲邪不压正呢

纳税人如果现在不花这多少刀,将来还不知道要要挨斩多少刀

发表于 2010-1-8 14: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晴天又下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晴天又下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发帖寻帮助,大家给了些建议,客厅男紧随其后以所谓的客观描述进行反击,随后舆论又倒向了客厅男,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两方旗鼓相当,谁也别把谁说的好像受害者一样。这种事情你说者是一个意思,"听的人也会有新的认识",更别提后面还跟着一个马甲,以极尽肉麻的语言贬低lz,抬高客厅男,在我看来,对客厅男陈述事实没有任何帮助,反而让人开始反感,并且开始怀疑之前描述的真实性,客厅男随后把矛头指向我,我就纳闷了,你是不是因为lz跑了,无法渲泄自己赢得官司的胜利感,逮着谁就冲谁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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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5 收起 理由
y12345678 + 5 消消气,有些人就是没法挺进和自己不同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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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发表于 2010-1-8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茉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茉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assword 于 2010-1-8 14:34 发表

纳税人如果现在不花这多少刀,将来还不知道要要挨斩多少刀


所以我说
花都花了
知道一下是不是真的“挨斩”总行吧

我个人对花这个钱没什么不忿的
谁都有可能身陷客厅男的境地

我只是觉得两方没在说一件事
合租合就住不合就散
又不是结婚

地板弄坏就赔没弄就算
主要是客厅男说的很多
我都不知道那里提到地板
又懒的找

所以想要个痛快话

发表于 2010-1-8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sswor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sswor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说客厅男还是 RELEASE 一下那个出租客厅的 ID 和房东姓名,万一以后人家又想要把自己的客厅出租,再在这里打广告,不是祸害其它不明真相的群众么。

[ 本帖最后由 password 于 2010-1-8 14:43 编辑 ]

发表于 2010-1-8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高寿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高寿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以后谁还敢欺负中国人!
(paopaobin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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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8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更欣赏帅气外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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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男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值得大家支持的。
我觉得帅气外向男的态度更可取,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就立刻想办法离开。
认清一个人,认清自己的处境,帅气外向男在很短的时间就做出了判断,采取了行动。
而不是以坐以待毙的方式等着自己的猜测一个个被实现才不得不最后防守反击。
也许客厅男没有外向男的经济实力,找房子不容易,
但是回帖里客厅男连搬走的念头都没有直到最后房东下通知。

--- 补充一句
这是在拿两个房客作比较,至于某唯利是图的二人,不在此回帖考虑中

[ 本帖最后由 linalina945 于 2010-1-8 14: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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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jrr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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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4: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客厅男来了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客厅男来了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晴天又下雨 于 2010-1-8 14:35 发表
lz发帖寻帮助,大家给了些建议,客厅男紧随其后以所谓的客观描述进行反击,随后舆论又倒向了客厅男,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两方旗鼓相当,谁也别把谁说的好像受害者一样。这种事情你说者是一个意思,"听的人也会有新的认识",更别提后面还跟着一个马甲,以极尽肉麻的语言贬低lz,抬高客厅男,在我看来,对客厅男陈述事实没有任何帮助,反而让人开始反感,并且开始怀疑之前描述的真实性,客厅男随后把矛头指向我,我就纳闷了,你是不是因为lz跑了,无法渲泄自己赢得官司的胜利感,逮着谁就冲谁去了啊


“紧随其后”:请你把JP女的发帖时间和我首次回复交代整个事情经历的帖子的发出时间都列出来,好吗?

我并不在乎你如此在乎的“舆论”。把事情都说出来,说清楚了,才痛快。比那些cow来cow去,除了人身攻击之外(你的这点特质倒真的和JP女非常像),就只能始终在和另一个你一口咬定的我的“马甲”纠缠要强一点点吧?我搞不清楚你们是故意来搅和的,还是为什么?

我非常欢迎各位像linalina945一样对我所陈述的言论提出质疑或疑问。但我没有兴趣和你打口水仗,谢谢。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8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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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男同学,我没有质疑过你帖子的真实性,只是想了解全面的细节----不好意思周五下午比较空,我太八卦。
上个月看的一个帖子今天翻翻居然看到了续集,而且推翻了之前的判断。

之前barry.wang的官司贴我也跟着看了很久,很佩服能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坚持到底的人。
只是我们要学习最好如何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劳民伤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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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0-1-8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dah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dah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晴天又下雨 于 2010-1-8 14:35 发表
lz发帖寻帮助,大家给了些建议,客厅男紧随其后以所谓的客观描述进行反击,随后舆论又倒向了客厅男,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两方旗鼓相当,谁也别把谁说的好像受害者一样。这种事情你说者是一个意思,"听的人也会有新的认识 ...


     你写出这么多,可是终究没有认真看贴,如果你把两人的帖子每个细节对照一下,你就不会有你现在这样的认识,还有,极尽肉麻是什么意思,你的口吻其实强势的确实很象极品女,只是不知道你是不是她的代言人,当然你的极品不属于道德问题,只是实在读不懂帖或者是刻意忽略。

发表于 2010-1-8 14: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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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nalina945 于 2010-1-8 14:43 发表
客厅男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值得大家支持的。
我觉得帅气外向男的态度更可取,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就立刻想办法离开。
认清一个人,认清自己的处境,帅气外向男在很短的时间就做出了判断,采取了行动。
而不是以坐以待毙的方式等着自己的猜测一个个被实现才不得不最后防守反击。
也许客厅男没有外向男的经济实力,找房子不容易,
但是回帖里客厅男连搬走的念头都没有直到最后房东下通知。

谢谢支持!我也很欣赏他的做法,因为他家有这个实力,他的下家也是家里帮忙找的。而且他在入住后第二天提出搬走,也住满了两周,让JP女无话可说。

说起这个有个小插曲,很好笑。我在帅气男生找她谈过要搬走之后,在网上问过她这事,她说现在的小孩真不靠谱,我附和地说了一句“唉……都蜜罐里泡大的”,然后她说“对呀早知道他就住两周,我压根就不租给他了”。然后我建议她以后都要求住三个月以上才租,否则扣bong金不就行了?于是她又开始表演了,说“哎,哪那么容易呀,大家都出门在外的,能说扣钱就扣钱么。。”,而就在一天后,我发现他们在偷偷地发帖要将我住客厅的这套房整体转手。现在回头看看,真是觉得太讽刺了。

我才刚住过去两周就发现他们已经买了房要搬走(我在去看房的时候和JP女聊过,她曾经提到去过parramatta,想在那买套“投资”房,所以我以为他们不会那么快就买房搬走,而且还是买了自住),这对我实在是太大的打击。找房子不是难事,我也不是缺钱到必须住客厅,只是算上搬去JP女那里我在去年也搬了5次家了,实在是太折腾了,很辛苦。而且之前说好了搬走前要提前两周通知,所以先住了二周,发现他们不可告人的计划后第三周开始找房子,在和JP女确定可以搬走后(11月5日,其实就是通知她我要搬走了),再住了整两周,于11月19日搬走。这样他们无法在提前通知搬走的问题上扣我的bond金。

[ 本帖最后由 客厅男来了 于 2010-1-8 15: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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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5: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中间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中间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客厅男同学,请问你们发生矛盾的这个building的地址。我先承认我八卦了点。但周五下午有这么精彩的帖子,实在值得八婆一些。

发表于 2010-1-8 15: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war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war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怎么去年搬了5次家那么多啊?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8 15:0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6# 的帖子

此文章由 胡须康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胡须康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不容易,我这么多年搬家次数都没有客厅男一年的多。
这个地方JP应该也不多,但是真碰到一个还是蛮伤的。  
希望客厅男现在可以有安定的生活。

发表于 2010-1-8 15: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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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买房子的人太多了。。。。。。

原帖由 kawara 于 2010-1-8 15:01 发表
怎么去年搬了5次家那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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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alina945 + 2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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