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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uanhui2k 于 2013-8-9 16:50 编辑
8月9号更新:
刚刚从法庭回来,赢了,分不用扣,款不用罚,不过上庭费得自己出。
从6月9号事发到今天刚刚整整两个月,前段时间这件事情其实已经被我抛到脑后、几乎全忘了。
昨天上午突然想起今天就要上庭了,因此才开始做研究,我用一整天的时间(幸好昨天办公室不忙,就算我上班时间做私事吧)把LAW ASSIST的网站相关类容看得干干净净,然后写了整整一页的状纸、甚至把它们都背了下来。
我决定还是认罪 理由如下:
因为我也不能100%记得我是否打灯了,另外我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同时因为我相信澳洲的司法公正、相信警察办案公平,选择认罪。
但我同时提供了5条要说的:
1,我习惯打灯,很难相信我自己会忘记
2,First Ave是上坡, Blaxland是下坡、警车和我之间有3到4辆车,我转入Blaxland后它当时根本看不到我,又怎能知道我没打灯?
3,罚单上DETAIL都写错了,日期写错(6月9号的事她写的12号)、我的驾照CLASS写错(她写的C,而我的驾照是MR),我怀疑她当时不够认真和专心,也许会影响此事她的判断。
4,当我当面提出我可能会上庭以后,她突然变地很愤怒,并且威胁我。我因此怀疑她因为有私事情绪并不稳定、这也许也会影响她的判断。
5,就算我真的没打灯,也是过失错误,如果因为双倍扣分而失去8分 同时停牌(我只有6分了),对我来说太Harsh。
今早9点就准时赶到了Ryde Court House, 一个很小的法庭,只有一个审议庭。但是今天有整整3页人的名字贴在墙上。。。具体就是等啊等啊等啊等。。 这里说说真的挺不平等呵呵:你必须按时到、叫到你的名字而你如果不在就等同于弃权;你也必须在那里等、没有大概的时间,也许是几分钟,也许几小时,也许是一整天,我就是从上午9点等到了下午2点半。。
刚刚开庭的时候,都是律师们在插队、80%都是申请择日再审,法官也一一应允。上午几乎全部都是关于家庭暴力类的CASE。。 这里也不得不说一下某些同胞们,不懂英文不是你的错,但懒、不努力作功课就是你的不对了。 今天有三个华人不会说英文,请了翻译,但他们三个无一例外地把法官给惹怒了:不说该说的话、插嘴、顶撞法官。。。 结局也是很显然的。。其实你上庭前稍微做点功课 就能轻松了解法庭的流程、和应有的礼数。
今天的法官是个老头,但是比较严,有些偏向于警方。比如他明确说了:No Stopping就是No Stopping, 没有理由可以说; 你认罪的目的是什么?你上庭前想清楚,罚单给你的金额只是标准金额,而上法庭甚至是有可能给你更多的罚款 等等等等。今天就有两个这样的案子: 一个是卡车司机,罚了1190,认罪,理由blah blah,但最后法官罚了他3300. 。另外一个华人司机,在Eastwood停车被罚,本来是200多罚单,也是认罪,理由blah blah,,最后法官罚了他500.
好不容易家庭暴力类的案子全搞定了,法官叫我名字了。结果法官问我认不认罪,我说认,他就要我把我手上的材料交上去,他下午再审,因为他要去吃饭了。。 这里寒一个,本来我准备脱稿念的,结果现在什么都不用说,去吃饭、听候发落了。。
BTW,中午美美地吃了餐DOMINO,还跟West Ryde DOMINO的人聊了会,毕竟我以前做了几年的Domino... 题外话呵呵。。
下午怀着忐忑的心情进入法庭: 在我前面还有好几个人,但都是认罪、一堆理由,法官问他们还有什么要说的,还在废话连篇,结果无一例外的罚得比较Harsh, 甚至有个人当场驾照吊销。。 轮到我了,我站上去,法官说材料他都看过了,问我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我想了想,说NO,引起下面的警察们一顿笑。。。 但法官想了会,说我的理由" are satisfied", 然后问我,我有两张罚单,我是都认罪吗?我说YES, 法官马上说,恩。。。 你交100块上庭费吧, 你可以走了。。
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如释重负呀!
BTW,昨晚我跟我老妈说,我今天要上庭,我把条子给告了,她很紧张地说我又在惹事,我说:如果连公平公正的权利都没有,那来澳洲干嘛?
感谢论坛里这么多回帖、支持我、给我加分的人,也更让我相信,澳洲的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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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号更新,
两张传票飘然而至,8月9号出庭,Ryde Local COURT
大家祝我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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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号,星期天,阳光明媚。
刚好是女王生日的前一天,长周末,在家闲着无事,开着大黑,带着LD和哥们从Epping Park去Crow Nest吃亮亭。
刚从Mobbs Lane开出来、右转上了Midson Road, 一个条子(Eastwood警局的车)就跟上我了,当然,我清楚知道double demerit, 条子都红了眼要开罚单,因此开车非常小心。在与Terry Road的十字路口,条子转左上了Terry Road,暂且分道扬镳。
于是我慢悠悠的开到了Rutledge St/First Ave,准备左转上Blaxland Rd,再取道Balaclava Rd从2号路去北区。
以上为前言。
当车子开到First Ave/West Pde的十字路口时,赫然发现这个条子又从我左边出来了,并且又从后面跟上了我,此时它和我之间有3到4辆车。
这里说一下: First Ave和Blaxland Rd的交口是T型路口,我可以在Give Way的前提下在任何时候左转上Blaxland Rd. 而当我左转以后第二个红绿灯我需要右转。
而当我在左转的一瞬间,对面变绿灯了,虽然我肯定可以安全通过,但我还是打了右转灯直接在左转后切到右道。
条子当然还是一路跟了上来,一直跟着我再右转上了Balaclava Rd, 同时过了North Rd的红绿灯,这家伙突然把我拦停了。
下来个中年警妇,先是测酒精,然后告诉我因为我在First Ave左转上Blaxland的时候没有打左转灯,因此要给我开罚单“ it will take couple hundred dollars and some demerit point"。我当时就怒了:我肯定会上庭。
这时中年警妇立刻就不高兴了,开始blah blah,说我会因为上庭损失更多的钱,说她有Witness,我赢不了她等等,我就说will see,然后扬长而去。
今天,6月14号,罚单飘然而至: 两张! 一张左转没给转向灯,一张左转后变右道没打转向灯。
我当场就上网lodge了上庭,我的理由有三:
1,当天我一直知道他在我后面,又因为是double demerit, 我开车额外的小心,并且很清楚地记得我绝对打灯了
2,警车当时和我直间有3到4辆车,他不可能看得那么清楚,更加不可能看到我有没有打右转灯
3,如果因为这个要罚我,为什么不当场截停(交通畅通),而是要开了超过1公里、3个红绿灯以后才截停我。
请各位足迹朋友支持,也谢谢大家看完这篇文采糟糕的流水账,如果可以,也请大家帮忙出谋划策一下,给点idea
我会持续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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