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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一个帖子,发现有些朋友关心国内房产在入籍以后的处置问题。我有一个小主意,发来给大家借鉴一下。 有网友说要过给父母,也有人说不用理会入籍问题。但是前者太麻烦,后者要说不准,当时我们处理的方式是在上海市公证处作了一个声明委托,书面的,还拍了照片和指纹。说这个房子父母有权作买卖或租赁的处置,以及享受房屋出售后一切经济上的权益。 这样很方便, 房产并未作实质转移,但是避免了日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如果到时候政策对于我们亲自售房造成麻烦的话,那么父母可以作为房主处置。前后花了2天,一共400元公正费用。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