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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议会对非本国常住居民购买房地产的非法行为动手 [复制链接]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新闻达人 三奖

发表于 2014-11-27 12: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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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u263 于 2014-11-27 13:35 编辑

联邦议会对非本国常住居民购买房地产的调查委员会刚刚公布了报告(http://www.aph.gov.au/Parliament ... ment_in_real_estate), 如果只能用一个词来描述这个报告,那就是“透明”。

报告中建议:

  • 对现有非本国常住居民购买房地产的框架不变,以鼓励海外资金对新建房地产的投资,以提高供给。
  • 改进财政部和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内部流程,减少对审计、合规审查以及强制推行现有框架的阻碍。
  • 对非本国居民申请购买房地产申请征收一定费用,该资金将被财政部外国投资及交易政策部门专款专用于审计、合规检查及强制手段。
  • 对违反现有框架的行为进行民事罚款。为保证罚款力度,罚款金额将按涉事房地产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 罚款不仅对购买方有效,同时对任何了解并协助了交易的第三方有效。
  • 任何涉事房地产产生的资本增值将被没收,没收款项将被财政部外国投资及交易政策部门专款用于审计、合规检查及执行。
  • 修改现有投资政策,要求临时居留者在搬离“主住所”以后3个月内出售房产。
  • 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单独的登记机构,用以记录所有住宅市场交易买家的公民或居留权。这个数据库可以被相关机构使用
  • 对所有临时居留签证设置告警系统,用以在签证过期时发出“不合规”警告。这包括修改移民法,移民部必须在临时签证过期时通知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同时要求建立快速有效的内部流程,确保财政部可以收到这个警告,并与数据库进行对比,以保证政策的执行。
  • 修改外国并购法,以保证在海外推广的住宅楼花必须在澳大利亚推广相同(或更长)的时间。违反本条例,将依法进行罚款,直至取消销售合同。
  • 对预期在2015年早期将进行的反恐怖及反洗钱法律重申,建议政府考虑将所有外国投资者购买的房产纳入审查范围。
  • 委员会推荐财政部外国投资及交易政策部门更好的使用AUSTRAC以及其他一切相关联邦及州政府机构持有数据,以协助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履行职责


以上各条针对了所有现存外国投资监控中存在的漏洞。实际上,如果我只有一个圣诞节期待清单,以上就是。唯一一个例外就是(我希望)能够禁止向临时居留签证持有者出售已有房(旧房)。

在递交报告的同时,委员会主席,自由党议员Kelly O’Dwyer 说
委员会彻底审查了对住宅市场的外国投资规则框架。我们认为该框架是合适的,并在鼓励(对本国有利的)外国投资方面比较平衡。但执行非常欠缺。

我认为现有财政部及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内部流程是一个系统性的失败。关注最多的是制裁基本不存在。2006年以来没有一例控告。2007年以来没有一例撤资执行令。官员们说完全执行政策是不现实的。外国人购买本地房地产的数据不足,这造成政策评估非常困难。

澳大利亚人必须相信,现有的规则会被强制执行。根据目前有的数据,我们不能自信的说我们做到了。

本报告向政府提出了12常识性建议,以确保现有规矩被强制执行;提供更多的资源用于执行;并且可以快速的收集准确数据用以政策评估。这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使外国投资规则在未来几十年保护我们的利益。


干的漂亮!参议员Kelly O’Dwyer及委员会搞定了各项建议。现在就看政府能不能实施这些措施,并最终终止外国人购买我们的房产,推高房价并欺负首次购房者了。

澳大利亚房地产市场被中国的黑钱利用太久了。透明度和以上政策的执行将彻底终止利用澳大利亚房地产洗黑钱的行为。

原文:
http://www.macrobusiness.com.au/ ... ign-property-money/
注:Macrobusiness就是前些天预计政府财政预算赤字将随着铁矿石下跌达到520亿的那个机构。该预测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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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2014-11-27 13:56  +35分  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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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2: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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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针对房地产经纪和律师的措施,帮助作假或知情不报应该吊销牌照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新闻达人 三奖

发表于 2014-11-27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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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shuang717 发表于 2014-11-27 13:15
有没有针对房地产经纪和律师的措施,帮助作假或知情不报应该吊销牌照


见第5条
罚款不仅对购买方有效,同时对任何了解并协助了交易的第三方有效。

发表于 2014-11-27 12: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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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罚款不仅对购买方有效,同时对任何了解并协助了交易的第三方有效。
----6.任何涉事房地产产生的资本增值将被没收,没收款项将被财政部外国投资及交易政策部门专款用于审计、合规检查及执行。
---------------------------------
这两条挺猛,不知道能不能执行

发表于 2014-11-27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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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来喊一嗓子,楼花要涨。

发表于 2014-11-27 1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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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错,关键还是执行,希望有效。不然我们下一代真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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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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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有非本国常住居民购买房地产的框架不变,以鼓励海外资金对新建房地产的投资,以提高供给。”
还是继续鼓励海外资金投资呀,以提高供给。说是只能对新建房地产投资,但通过广大法律人士和地产中介灵活变通一下,就成了全方位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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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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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ccap 发表于 2014-11-27 13:30
“对现有非本国常住居民购买房地产的框架不变,以鼓励海外资金对新建房地产的投资,以提高供给。”
还是继 ...

帮助进行变通的各位“法律人士及地产中介”也不能变旧房为新房吧?同时注意第五条,就是针对各位律师及代理的。

发表于 2014-11-27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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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有可操作性,应该严肃整顿中介
规定由中介审核购房者资格
而且必须把审核结果上报政府,备案
一旦发现作假,就追究中介责任

发表于 2014-11-27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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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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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hier 发表于 2014-11-27 13:33
要想有可操作性,应该严肃整顿中介
规定由中介审核购房者资格
而且必须把审核结果上报政府,备案

原文第八条就是干这个的:

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单独的登记机构,用以记录所有住宅市场交易买家的公民或居留权。这个数据库可以被相关机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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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2:3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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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lin 发表于 2014-11-27 13:27
政策不错,关键还是执行,希望有效。不然我们下一代真的完了。

不用担心,有没有这个政策,下一代该完还是会完的

发表于 2014-11-27 12: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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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的黑钱?听说澳洲房地产最大的海外买家来源国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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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2: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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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xcong 发表于 2014-11-27 13:38
来自中国的黑钱?听说澳洲房地产最大的海外买家来源国是美国。

注意议员的发言:
外国人购买本地房地产的数据不足,这造成政策评估非常困难。


目前根本没有数据,不管是猜测哪个国家,都是“猜猜”而已,没有数据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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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11-27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ingfengs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ingfengs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henjianmti 发表于 2014-11-27 12:20
----5.罚款不仅对购买方有效,同时对任何了解并协助了交易的第三方有效。
----6.任何涉事房地产产生的资本 ...

了解并协助的举证估计不太好认定,若真的去阻止这个事情,除非加上一条,买房者在被调查时举报第三方了解或者了解并协助可由第三方出罚款(可以是比例哦,反正鼓励互咬),第三方事后主动承认错误并举报买房者可以免除本次处罚并获得买房者罚款奖励。 那么,那么他们的互相猜忌,这个事就真的没人敢碰了,呵呵,我好阴险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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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11-27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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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招人了。想干公务员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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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新闻达人 三奖

发表于 2014-11-27 1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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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fengsan 发表于 2014-11-27 13:42
了解并协助的举证估计不太好认定,若真的去阻止这个事情,除非加上一条,买房者在被调查时举报第三方了解 ...

其实对律师和代理来说,冒险获得的利润太低了,不过是一点settlement fee 和agent fee,为这点小钱冒这样的险是不值得的。代理还罢了,律师收入这么高,不会愿意干的。

而且买家根本不可能逃过在第8条例提出的数据库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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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11-27 12: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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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263 发表于 2014-11-27 12:50
其实对律师和代理来说,冒险获得的利润太低了,不过是一点settlement fee 和agent fee,为这点小钱冒这样 ...

你说的也对,既然是系统性正对这个事情,那当然不会有漏洞,不然放水嫌疑就太明显了。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新闻达人 三奖

发表于 2014-11-27 1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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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第3条就是前两天的新闻,每个FIRB申请交1500元申请费。注意这是每个申请都要交1500。没有批准不可以买房,可是有了批准不一定决定买、或者你的出价就最高。所以这1500看起来小,其实对海外买家一个很大的负担-你愿意对每个你有可能看上并出价的房付1500么?

第4条,现有框架罚款上线是80000,改成百分比以后对豪宅市场的罚款力度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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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3: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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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263 发表于 2014-11-27 12:55
注:

第3条就是前两天的新闻,每个FIRB申请交1500元申请费。注意这是每个申请都要交1500。没有批准不可以 ...

多谢详解呀,我一直以为这个申请是一个人资格的申请,终生受用或者至少买到手一个为止才作废,现在看来是每个房产一事一议,那基本就大幅降低海外者购买欲望了。

有个问题,澳洲所谓的海外购房者是不是最终其实都成PR了?(单纯买下,最后没来的比例大ma>). 若现在的海外购房者其实大部分就是两年后的PR,这政策的本质,其实无非是让他们缓缓而已,或者两年涨价后,让新人付出更高代价而已。

发表于 2014-11-27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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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主要是针对临时居民吧,PR之类的应该没啥影响。很多大妈,官二代都是PR了,也没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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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3: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面条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面条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能有多大作用?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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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3: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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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手段只能压抑需求,不能消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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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3: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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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forlove 发表于 2014-11-27 14:10
这个应该主要是针对临时居民吧,PR之类的应该没啥影响。很多大妈,官二代都是PR了,也没什么作用 ...

干净钱就不怕,怕的是不干净。

请参看第12条:

对预期在2015年早期将进行的反恐怖及反洗钱法律重申,建议政府考虑将所有外国投资者购买的房产纳入审查范围

发表于 2014-11-27 13: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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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forlove 发表于 2014-11-27 14:10
这个应该主要是针对临时居民吧,PR之类的应该没啥影响。很多大妈,官二代都是PR了,也没什么作用 ...

还有很多457和留学生。

发表于 2014-11-27 13: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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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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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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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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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3: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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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面条 发表于 2014-11-27 13:17
能有多大作用?怀疑....

什么用都没有. FIRB这么多年,就从来没有处罚过一个人。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有一个没有批准就购买的?有很多,澳洲政府也都知道。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新闻达人 三奖

发表于 2014-11-27 13: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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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 发表于 2014-11-27 14:43
什么用都没有. FIRB这么多年,就从来没有处罚过一个人。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有一个没有批准就购买的?有很多 ...

以前没有执行,不表示以后也不会。

参考议员讲话:

我认为现有财政部及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内部流程是一个系统性的失败。关注最多的是制裁基本不存在。2006年以来没有一例控告。2007年以来没有一例撤资执行令。官员们说完全执行政策是不现实的。外国人购买本地房地产的数据不足,这造成政策评估非常困难。

澳大利亚人必须相信,现有的规则会被强制执行。根据目前有的数据,我们不能自信的说我们做到了。

本报告向政府提出了12常识性建议,以确保现有规矩被强制执行;提供更多的资源用于执行;并且可以快速的收集准确数据用以政策评估。这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使外国投资规则在未来几十年保护我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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