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一份报道,关于租赁法改革的交锋后续,讨论一下。 背景: 关于10月1日,昆州租赁法改革的最大争议是: 房东驱逐租客的难度变大了。 新法要求,在固定租约到期前2个月,需要给租客驱逐通知。否则将会自动变成无固定租约的租客。无固定租约的租客,是不可以因为涨租金而被驱逐的。 可以驱逐无固定租约租客的理由只有3个: 重大装修,搬回来自住,卖房子。(最少未来6个月不能够再出租,撒谎罚款很重) 针对这种不利于房东的局面,昆州中介联合会给房东想出了办法: 在固定租约到期前2个月,给租客发驱逐通知(Form 12s)+新的租赁合同。如果租客不接受新的租约价格,那么驱逐通知就生效。 后续交锋: 昆州中介联合会的方法,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执行了,造成了更大的租客恐慌。尽管新的租赁法还未开始执行。 今天昆州政府Housing Department的发言说: 政府已经注意到了,中介联合会建议的方法,试图钻法律的漏洞,并且在一些地区造成了租客的恐慌。 这造成了租客没有必要的恐慌和市场的不确定性。 中介联合会的做法,违背了昆州立法的本意, 是unlawful的。昆州政府将会继续收紧政策,包括修改用以驱逐租客的Form12s 的使用条件等,堵上漏洞。昆州政府将不会允许钻法律的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