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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am

婚姻平权可以?不可以? YES!NO?你的理由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26 12: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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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7-9-25 16:13
你不是选NO的,你当然不知道选NO的在担心什么。
但是,你说的也对,真的YES赢了,天也塌不下来,日子也照 ...

这是你“假设”他们就想要一个名分而已,assumption不能用来辩论的因为可能是错的。

我曾经也认为就是一个名分而已。直到看了新足迹这篇翻译的报导:
https://www.oursteps.com.au/bbs/archiver/?tid-1360559.html

各种障碍和不便。异性恋的还有选择,到底是结婚避免那些人为设置的期限还是同居、无所谓。其他sexuality的人没得选。不能结婚。只能挨着。这不是歧视是什么?这不平权还在等什么?你以为人家想要是同性恋什么的啊?人家是天生的没法选。就和你是中国人(这也是assumption,但是我估计没错)没法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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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2: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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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错版了吧 nonono

发表于 2017-9-26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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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eepy 于 2017-9-26 12:44 编辑
握草 发表于 2017-9-26 12:35
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所有的患者都不应该歧视,不是吗?


其实主要问题不在于是先天还是后天。在于有的选还是没得选。如果你在这波流感疫情中得流感了,我们不该歧视你,可能你真的没得选,只能感染流感病毒。这是后天的,但是没得选。我选择骑车通勤,避开火车这个高危环境。但是多数人可能住得远或者没那么多时间不能骑车通勤。他们就没得选。

我是不支持有得选的人。如果一个人生来如此,他没得选。并且这不是病。这是常态。就是有有性繁殖的生物个体是非典型性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我看到过报导有的果蝇也是这样的。这就和有人天生皮肤黑,有人天生皮肤白一样,不是病。

发表于 2017-9-26 13: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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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 发表于 2017-9-26 12:35
这是你“假设”他们就想要一个名分而已,assumption不能用来辩论的因为可能是错的。

我曾经也认为就是一 ...

婚姻是一种制度,一种法律,一种观念,它是按照国民的要求和意识制定的。
任何一种制度法律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也不需要100%的同意。
婚姻对一男一女的限制是国民的意识体现,它基于朴素的自然认识,或基于宗教的教导。
在一个宗教自由国家,强迫教徒改变对婚姻的认识,是违反宗教自由的。
正如,在穆斯林国家,大家都认为娶4个老婆合理,法律就这么规定,那其他人也不应该指责这种婚姻制度怎么不平等。

当然,在民主国家,考虑到同性恋的存在,考虑到同性恋的先天因素以及同性恋本身并没有错,所以法律上已经规定了不准歧视同性恋本身,同性恋和异性恋具有几乎同等的待遇。但是人们依然想坚守最后一道防线,那就是同性恋要什么权利都可以但唯一不可以更改婚姻制度(对某些人来说是不可以违反神的规定)。

同性恋现在的实际地位完全不是其他歧视能比较的。比如,黑人曾经没有投票权。同性恋的实际地位,类似于,虽然黑人没有投票权,但他们已经给于了同等于投票的权利,比如他们可以口头上或打个电话去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而这完全和去投票站投票一样的效力。而且黑人要求的投票权是实实在在的投票权,不存在黑人只想要一个投票权的名义,而即使有了个权利,他们对投票也不是很感兴趣。

所以,严格的说,同性恋不可以结婚,是不公平,但这种不公平的危害已经很小了。而为了消除这种微小的不公平,让全社会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一些人要违反自己的宗教信仰,这不也是一种不公平吗?




发表于 2017-9-26 1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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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握草 于 2017-9-26 14:17 编辑
sheepy 发表于 2017-9-26 12:39
其实主要问题不在于是先天还是后天。在于有的选还是没得选。如果你在这波流感疫情中得流感了,我们不该歧 ...


我是没有搞明白如何区别有得选与没得选的划分。

这不是病。这是常态。

这个还不好下定论,人的健康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生理健康,一个层面是精神健康。我认为,同性恋者可能会属于精神健康出了问题。
极权主义要统一人的信仰、人的思想及人的行为方向,本人反对极权主义的行为!
请有话好好说。无理谩骂者,出言不逊者,乃小辈也,自取其辱。

发表于 2017-9-26 14: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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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7-9-26 13:36
婚姻是一种制度,一种法律,一种观念,它是按照国民的要求和意识制定的。
任何一种制度法律不可能让所有 ...

不知道你看了我给的链接没有。你认为很小了,人家可能很不方便。

至于你说的信仰,我只想说,政教分开。你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政府和法制应该是世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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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4: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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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 发表于 2017-9-26 12:39
其实主要问题不在于是先天还是后天。在于有的选还是没得选。如果你在这波流感疫情中得流感了,我们不该歧 ...

没得选是一件不幸的事。但没得选不是别人造成的,制度的制定也不是专门针对没得选的人。
当然,你可以要求改变这个制度,但如果这种改变对别人是一种伤害,很大的伤害,那你有什么理由非要别人承受伤害来让你有得选呢?
那折中的解决方案就是大家相互尊重,各退一步,你可以有一个替代的类似的选项,而别人也没有受到伤害。这不就是现在的实际情况吗?

发表于 2017-9-26 14: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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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草 发表于 2017-9-26 13:40
我是没有搞明白如何区别有得选与没得选的划分。

你生来是黑头发——没得选。
你自己染了个黄头发——有得选。

你生来是同性恋——没得选。
你生来是异性恋,觉得同性恋很酷,所以去搞基——有得选。

有些事情不是你认为怎样就怎样。人家是天生的、自然的。就和有的人眼睛是蓝的有的有人眼睛是绿的一样,基因使然。没得选。
建议这种问题Google一下,上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562652

发表于 2017-9-26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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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7-9-26 14:14
没得选是一件不幸的事。但没得选不是别人造成的,制度的制定也不是专门针对没得选的人。
当然,你可以要 ...

我是赞同不一定要用“婚姻”这个词的。所以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同词”,而是“平权”。你如果看了那篇新足迹翻译报导的文章,你就可以看到不公平,你就可以看到不平权。这个问题完全有不伤害双方的解决方案的。不用婚姻这个词,但是权力平等。现在问题是不平等

发表于 2017-9-26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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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 发表于 2017-9-26 12:35
这是你“假设”他们就想要一个名分而已,assumption不能用来辩论的因为可能是错的。

我曾经也认为就是一 ...

那篇文章说到底也就是的确是一个名分的区别
因为所有的权利都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去获得,最终无法获得就只是名分
你说会麻烦一些,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如果麻烦就不去做,那么修改法律有够麻烦的吧,为什么还要去做呢
而且如果单单是因为这些,那么给另外一个title,不叫marriage叫garriage什么的让它与marriage一样自动带上相应的一切权利,你看看他们愿不愿意?

发表于 2017-9-26 14: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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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sp 发表于 2017-9-26 14:24
那篇文章说到底也就是的确是一个名分的区别
因为所有的权利都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去获得,最终无法获得就只 ...

他再不愿意我就会反对他。平权已经达成,你还叽歪什么?我之前一篇回复已经说了,这种事情的理想状态就是稀松平常——正常化、常态化。就和一个人剃了光头一样走在人群中也不会引来异样的目光一样。如果到时候还要争论“名分”,我觉得是矫枉过正了。是搞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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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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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 发表于 2017-9-26 14:17
我是赞同不一定要用“婚姻”这个词的。所以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同词”,而是“平权”。你如果看了那篇新 ...

那篇文章我看了,英文版的原文我也看了。
显然那是一篇带有倾向的政治性很强的文章,不像我们这样其实是置身事外的更客观的探讨。
但是,我相信一点,只要不涉及到修改婚姻一男一女这个定义,任何异性恋享有的而同性恋没有的实际权利,只要有人提起诉讼,一定会赢。

发表于 2017-9-26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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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 发表于 2017-9-26 14:27
他再不愿意我就会反对他。平权已经达成,你还叽歪什么?我之前一篇回复已经说了,这种事情的理想状态就是 ...

呵呵,异性婚姻叫marriage, 同性婚姻叫garriage, YES们会同意这个? 太naive 了吧。
我看哪怕异性婚姻叫garriage, 同性婚姻叫marriage, YES们也不会同意的。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9-26 14: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iv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iv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切都是钱。

同性恋可以一起生活,相互扶持。同性恋可以包个场地或宴会厅,邀请亲朋好友举行一场婚礼。真的有爱,不需要那张结婚证的。

结婚证意味着什么?离婚时候可以分财产,伴侣死后可以继承遗产等。

所以,所谓要求公平,不是爱的公平,是钱的公平而已。

发表于 2017-9-26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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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 发表于 2017-9-26 14:27
他再不愿意我就会反对他。平权已经达成,你还叽歪什么?我之前一篇回复已经说了,这种事情的理想状态就是 ...

名分一直都是最重要
名不正则言不顺

在我看来他们的目的不是什么权利不权利,你看的文章也说了,真正无法活得就是那个title
其他的,对于真的相爱的两个人来说,根本都不是什么问题

因此,title对于他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同一个title才能模糊区别
至于为什么要模糊这个区别,就没必要讨论了,有人觉得应该防微杜渐,有人觉得是无中生有

反正同一个title投多少次我都是No

发表于 2017-9-26 15: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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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设跟同性婚姻没有等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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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5: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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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7-9-26 14:32
那篇文章我看了,英文版的原文我也看了。
显然那是一篇带有倾向的政治性很强的文章,不像我们这样其实是 ...

法律规定的,还提什么诉讼。现在是问要不要修改法律叫你回答Yes还是No。

那篇文章在我看来就是称述事实。哪些东西是婚姻和事实婚姻不一样的。

发表于 2017-9-28 10: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bjv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bjv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neal 发表于 2017-9-26 13:36
婚姻是一种制度,一种法律,一种观念,它是按照国民的要求和意识制定的。
任何一种制度法律不可能让所有 ...

正像你说的,婚姻是一种观念,而一国的法律是大部分国民观念的体现,假如投票结果显示大部分澳洲公民认可同性婚姻,那澳洲就应该将这种观念法制化。

认可同性婚姻在同性恋非罪化后就已经是只是时间问题的必然了,就像美国废除黑奴后黑人逐渐获得其它法律和政治权利一样是个必然的过程。

所谓最后的防线,无非就是以某些方面的差异为借口,杜绝一部分人拥有大部分人拥有的权利,在这个差异本身已经非罪的今天,这种排斥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

注意,即使这些权利只是名义上的,这依然是一种歧视,想象一下在当今,用你自己的例子,就是只有不许黑人投票,他们的政治权利必须用其它的名号,即使他们的效力一样。你认为黑人公民会对这主张有什么反应?或者设身处地,想象一下如果给华人公民这种只是名义上的限制,会又多少人不觉得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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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21: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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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瓦 发表于 2017-9-21 09:15
楼主太自卑. 自认为二等公民.

同意,以后,有华人夫妇,认为白人子女不配自己的下一代,那么就公平了吗?

其实这个是,双向选择,你可以不选择他们,他们也可以不选择我们。

同非诚勿扰,这类节目,出发点一样。无需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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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2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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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羊鲜 发表于 2017-9-26 12:38
发错版了吧 nonono

个人感觉:好像,标题不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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