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领地警方数据显示,警方在六个月里起诉了4人强奸罪名,同一期间内接到的强奸案报案75个。负责性侵犯罪的警探说,这些数字凸显了警方在这一领域所遇到的挑战。 统计数字是,从去年11月份倒今年2月份,警方平均每月收到12个强奸报案。 截至本周,警方正在调查其中的31个报案,而另外40个尚未开始处理。 起诉4人,占报案总数的5%。 根据首都领地公检署提供的数据,同一期间内上了法庭的案子中,约有半数被定了罪。 为什么强奸案的检控率这么低?负责性侵和虐待儿童团队的Tony Crocker警长给出了许多理由。 这包括:受害人报案后不愿提供书面陈述,受害人不愿意进行正式调查,警方没有确凿证据,警方调查后发现事实与报案不符等等。 另外,关于“同意”进行性行为还有很多问题,比如是不是给出了同意,以及警方能否证明没有给出同意等等。 Crocker探长说,收集和保存足够多的证据——包括DNA和受害人的记忆等,要取决于受害人尽早报案。 但是每个案子里的取证所遇到的困难又五花八门。 Crocker说,受害人能否得到辅导也很重要,受害人需要知道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他们都不该被归咎。 “受害人往往感觉羞耻,自我归罪,这让他们不愿意报案,因为他们以为他们会被人妄断。”他说,“有经验的、有同理心的调查员来卸除他们的这些恐惧,是很关键的,确保他们的话是被相信的,是鼓励他们站出来的。” https://www.abc.net.au/news/2019 ... to-charges/10903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