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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楼花交付,贷款危险是否应该早终止合同

2016-7-24 17:42| 发布者: HelenGwG | 查看: 12590| 原文链接

LZ爸妈今年年初在布里斯班Bowen hill这个区买了三房APT 62W,正好赶上贷款政策收紧嗯。爸妈中介律师都说等交房再看没准政策松动,最下策定金只能打水漂,开发商不让转卖。 在做了些搜索后发现有个细思极恐的条款就是中止合同开发商两年内卖出这个房子卖低的价格有权向买家索取损失。追问律师说确实有这条, 但一般开发商看海外买家就不会行使这条权利了,呃。。。这条让楼主好焦虑啊,如果拖到交房那叫毁约,感觉开发商会更恼火吧。。是不是应该早点提出中止合同,让协商让开发商拿了定金后不追究低卖损失呢。因为现在买的机会实在渺茫,有没有有类似经历的可以给点建议呃,是我想太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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